建议收藏!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主要理念及最新处理措施清单

学术   2024-11-10 20:01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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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形态”体现的主要理念
  “四种形态”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手段,植根于实践,又运用于实践、创新于实践,成为一项管党治党的基础性工作。
  一是体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的理念。 “四种形态”从“咬耳扯袖”“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立案审查”,突出的是党的纪律。第一,纪严于法。党的先锋队性质决定了党纪必然严于国法。国家法律是公民的底线,党纪是党员的底线。如果党员退守到公民都不能突破的法律底线上,就降低了党员的标准,弱化了党作为政治组织的先进性。第二,纪在法前。“破法”往往自“违纪”始。实践“四种形态”,就是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以党的纪律保证理念信念宗旨、体现优良传统作风、保障路线方针政策。实践“四种形态”,就是用“六项纪律”去衡量党员的行为,使广大党员敬畏纪律、遵守纪律,追求高标准,不越违法“雷池”半步。第三,纪法分开。“四种形态”要求各级党组织应把时间和精力花在紧盯“违纪”上,使党员受到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极少数,必须对其立案审查,坚决维护党的“六项纪律”。运用“四种形态”要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该适用哪种形态就适用哪种形态。
  二是体现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理念。运用“四种形态”,深刻把握党员干部由“破纪”到“破法”的特点和规律,要求各级党组织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老子《道德经》中有言:“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事物的发展有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腐败分子不是天生的,也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从违纪到违法犯罪的蜕变过程。通过从小节抓起,有效防止党员干部带病往前走,防止“好同志”变成“阶下囚”,这既是对党的事业负责,也是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古代“扁鹊见蔡桓公”的故事告诉我们:“疾在腠理”不治,“疾在肌肤”不治,“疾在肠胃”不治,会造成“疾在骨髓”而终不可治。运用“四种形态”如同治病。有了小问题出现“生病”苗头时,就要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及时提醒治疗;有问题生了“病”,就要作出“党纪轻处分或组织调整”,防止“病情”继续恶化;有了大问题生了“重病”,就要给予“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施以重药加以挽救;问题大到用常规手段难以治好,就要给以“立案审查调查”,隔离起来防止传染更多干部。“四种形态”通过警示惩戒和教育挽救,让游走在纪法边缘的党员干部悬崖勒马。
  三是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理念。运用“四种形态”着眼于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什么是“惩前毖后”?毛泽东同志在《整顿党的作风》中指出:“对以前的错误一定要揭发,不讲情面,要以科学的态度来分析批判过去的坏东西,以便使后来的工作慎重些,做得好些。”什么是“治病救人”?毛泽东同志进一步指出:“我们揭发错误、批判缺点的目的,好像医生治病一样,完全是为了救人,而不是为了把人整死。任何犯错误的人,只要他不讳疾忌医,不固执错误,以至于达到不可救药的地步,而是老老实实,真正愿意医治,愿意改正,我们就要欢迎他,把他的毛病治好,使他变为一个好同志。”对于犯错误的同志不能“一棍子打死”或“置之死地而后快”,而应依照我们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帮其改正、改了就好。这是我们党对待和处理犯错误同志秉持的科学态度和方法,也是成熟的执政党走向兴旺发达的重要标志。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理念。运用“四种形态”,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在敢于亮剑、“拔烂树”的同时,对犯错误的同志采取慎重态度,不简单草率,一“处”了之,而是正确运用每一种形态以真心挽救,使犯错误的同志真心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更好地改正错误。
  四是体现了标本兼治的理念。运用“四种形态”,体现了把握好“惩”与“治”、“标”与“本”的关系。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发现党员干部存在问题,就要敢于较真,及时惩治。惩治、惩治,以惩促治。治是根本,惩是为了治。运用“四种形态”,要发挥严惩的强大震慑作用,通过治标,坚决立案审查调查“极少数”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严惩腐败分子,对“大多数”起到警示、遏制和知止的作用,使抱有侥幸心理的人对搞腐败望而生畏,使有各种轻微违纪者收敛收手。同时,深化标本兼治,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日常的监督教育管理抓起来,转变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的现象。以“惩”的手段,唤醒“治”的责任,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创造有利条件和环境。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应处理措施全清单

第一种

形态

(14项)

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

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两种

情形

1谈话函询了结

2“面对面”初步核实了结

组织

措施

1提醒谈话

2警示谈话

3批评教育

4纠正或责令停止违纪行为

5责成退出违纪所得

6限期整改

7责令作出口头或书面检查

(8)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

9责令公开道歉(检讨)

10通报(通报批评)

11诫勉(诫勉谈话)

12其他批评教育类措施

形态

(21项)

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

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

党纪

轻处分

1)党内警告

2)党内严重警告

政务

轻处分

1)警告

2)记过

3)记大过

4)降级

组织

措施

1取消荣誉称号

2撤销政协委员资格

3终止(罢免、撤销、责令辞去)人大代表资格

4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5取消(罢免)当选资格

6终止党代表资格

7停职(停职检查)

8调整(调离)职务(岗位)

9免职

10引咎辞职

11责令辞职

12改任非领导职务

13安排提前退休

14降低退休待遇

15其他组织调离类措施

形态

(12项)

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

成为少数

党纪

重处分

1撤销党内职务

2留党察看

3开除党籍

政务

重处分

1撤职

2开除

组织

措施

1降职

2消退休待遇

3解聘

4解除劳动合同

5辞退

6组织除名(劝退)

7其他重大职务调整类措施

第四种

形态

(2项)

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

成为极少数

两种

情形

1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后移送司法机关;

2司法机关判处刑罚后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作出“双开”处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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