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沟通 巧调解 新化法院法官化解20余年陈案纠纷

政务   2024-11-05 18:56   湖南  

“这宗纠纷历时25年,现在终于兑现了,解决了我的‘心头大事’。”近日,新化法院燎原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二十五年前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并兑现完毕,使得这起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案情回顾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原告李某受雇于被告金某,在金某开办的小作坊里做工。原告李某在做工期间,因提供劳务而受伤。事故发生后,作为作坊老板的被告金某赔偿了原告李某几千块钱医疗费,因金某经济紧张,李某的父亲与金某1999年3月达成赔偿协议,金某于同年5月出具了一张欠款10500元的欠条,承诺于1999年6月30日前付清。但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金某未按约定向原告李某支付剩余赔偿款,并去向不明。因原告当时尚未满18周岁,家里长辈法律意识淡薄,直至2024年9月3日,原告李某为了维护其权益,诉至本院,要求被告金某支付其赔偿款10500元及逾期利息15182.83元。


用心用情用理,有效进行调解

承办法官对案情分析后,考虑此案距今已有二十五年之久,超过了最长二十年民事案件诉讼时效。被告金某经法庭多次做工作后,表示愿意向原告支付该笔赔偿款,但因其患舌癌,已经花费了大量的医疗费用,经济确实比较困难,希望原告能减免部分利息,恳请法庭进行调解。承办法官考虑到李某因工作造成身体损伤对其生活影响较大,且赔偿款多年未支付到位,但被告目前经济又确实比较困难的实际情况,决定“情理法”结合,从良知与公平的角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平衡点。通过多次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由被告金某一次性支付原告李某23500元,且当场兑现。

本案时间跨度长,双方当事人各有自身特殊情况,但办案法官没有机械办案,而是从法理、责任、社会和谐的角度切入,凭借自己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和为人民服务的高度热情,把二十五年的“硬疙瘩”一点点地融化了,最终使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第776期|法院新闻2024年第九十七期


审定丨龚光辉

审核丨李   昭

撰稿 | 王倩宜、曾伶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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