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会接受调解的”
“钱又不是我借的,我不会偿还,你们法院也不要白费精力了,我是不会接受调解的。”王某气愤地挂掉了电话。
今年九月,新化法院受理了原告杨某诉被告王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原告杨某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经审查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法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然而在与被告王某的沟通过程中,王某却显得异常激愤,既不愿意偿还借款,也不愿意接受调解。
王某有足额的资金偿还,双方还是昔日好友,不论是从情理上还是法理上,王某都不至于这么激动,承办法官根据多年办案经验,初步断定这笔借款后面另有隐情。
法官三连问,真相浮出水面
“这借条是你本人签字的吗?借款用途是什么?杨某汇入的银行账号是你本人的吗?”承办法官三连问使得王某开始冷静下来,王某这才支支吾吾道出了原委。
原来,杨某、王某以及李某均系好友,李某向王某借款20万元周转,王某便从便民卡中给李某借款20万元,便民卡到期后,李某便找到杨某以过桥的方式来偿还王某便民卡中的借款,实际借款人系李某。
“法官,毕竟借条是我签的,害怕需要承担责任,所以才态度不好。请法官帮忙调解我们这个事。”王某解释道。
承办法官通过王某又联系上李某,李某也承认了借款事实,并愿意分期偿还借款。
“我不接受由李某来偿还的,因为李某在外边借了很多钱,他根本没有能力偿还,到时候我的钱还是收不回来,但是王某有房子有存款是可以清偿的。”原告杨某表示。
“李某是实际借款人,现在李某愿意分期偿还,你们能否就借款金额以及还款方式达成一个调解协议?”法官向杨某解释。但杨某始终不同意法院调解,坚持要求由被告王某偿还借款,案件进入僵局。
因李某第二天就要坐高铁去外地发展,法院后续调解工作会增加难度,因白天其他案件要开庭,于是承办法官约好王某、李某、杨某晚上七点到法院调解室展开调解,三人到达法院时暮色渐深。
“杨某,实际借款的是李某这个情况你清楚吧?”“李某,借的钱实际上是你用了,总归是要偿还的。”“你们曾经也都是朋友关系,何至于把关系闹的如此僵硬?”面对法官的发问,在场的三人都低着头。见状,承办法官趁热打铁继续向三人释法明理。
22时40分,或许是因为将心比心,又或者是想起昔日的友谊,最终案件达成了调解协议,由李某分期偿还给杨某,这场持续到深夜11点的调解,让当事人对法院工作人员连声道谢,这句谢谢的话简单、直白,却是对法院“如我在诉”的最好诠释。
第770期|法院新闻2024年第九十一期
审定丨龚光辉
审核丨李 昭
撰稿 | 邹仲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