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法庭+”多方联动,十年纠纷终化解
政务
2024-09-29 21:20
湖南
左手握着锄头,右手拿着砖块,一脸的戒备,端的是一副一人当关万夫莫开的气势。这是游家法庭工作人员在上门处理一起纠纷时被告站在家门口摆出的架势。什么样的恩怨让被告做出这样的姿态?时间回到2014年,原、被告系同村人,被告因建房需要资金周转向原告借款1万元。此后,原告虽每年催讨,被告却始终未予还款,双方矛盾日益尖锐。为解决这一纠纷,村干部多次调解,司法所工作人员也参与调解,均未能妥善处理,故原告诉至法院。游家法庭在认真审查了案卷并了解相关情况后,认为该案以调解为主更为合适。 工作人员首先采用背对背方式充分聆听了被告的意见,并通过电话多次与原告进行沟通,最终确定了面对面调解日期。考虑到原、被告所在村交通不便,法院工作人员决定来到村委会进行调解。但到了约定时间,被告却迟迟未来。于是法院工作人员、司法所工作人员及原告来到被告家里时,出现了开头那一幕。工作人员见状赶紧上前安抚,一边劝说一边将被告手中的锄头和砖块卸了下来。“法官同志,我没别的意思,也不想主动挑事,我跟原告的矛盾已经这么多年了,中间断断续续不知道吵过多少次,我这么做只是防着他到我家里来闹而已,我没想拿这些打人。”“我们今天和原告一起过来只是想让你们把这件事情心平气和的解决,有我们在场怎么会和你闹,在电话里说的好好的,结果我们一来就举着砖块锄头在这等着,你这不是激化矛盾吗!”将砖块锄头放到一边的工作人员郑重严肃地教育了被告,在被告态度缓和并主动承认错误后才开始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整个调解过程中,村干部和司法所工作人员也始终积极参与,从不同角度出发,共同为化解矛盾出谋划策。经沟通协商,双方逐渐消除了误会和分歧,对彼此的诉求和困难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最终在法庭干警及镇、村干部的见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至此,这一起长达十年的纠纷圆满化解。这起纠纷的成功化解,彰显了法庭、司法所、村委会协同解纷的合力,也是游家法庭积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生动实践。新化法院将继续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司法为民的宗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让“枫桥经验”在这片土地上绽放出更加绚烂的光芒。第766期|法院新闻2024年第八十七期
审定丨龚光辉
审核丨李 昭
撰稿 | 曾一敏、孙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