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赤峰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睢利主持会议,副主任骆秀燕、张恒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共36人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孙海涛、李靖靖、张国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梁建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雪梅,市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检察侦查工作的决定》;听取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中(蒙)医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信访维稳工作情况的报告和人事任免事项。
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部分旗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