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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药监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印发《医疗机构药品追溯实施指南》《零售药店药品追溯实施指南》,指导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开展药品全品种追溯建设。
全省药品经营企业入出库扫码品种数大幅增长,由2023年的23万余个增加到2024年的67万余个,扫码量累计达66亿余条。下一步,江西省药监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将积极推动药品使用全过程追溯和追溯码在医疗保险全流程、全量采集和全场景应用,实现药品流通使用和医保结算等全过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有效打击制售假劣药品、非法倒卖药品以及串换药品等非法违规行为。
零售药店药品追溯系统实施的关键目标是融合药品追溯功能,从二码融合、采购验收、库存管理、零售结算、药品退货等方面进行具体的药品追溯实施改造,并对系统管理、数据安全、数据传输共享等通用要求进行规范设计。1.二码融合:支持追溯码和商品条码、医保编码(如有)的绑定。在采购验收、药品零售等环节,系统能够读取和验证药品的追溯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2.药品目录维护:维护零售药店已有或新增药品的品类目录信息,包括药品通用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次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3.采购验收:支持送货单、采购发票等出入库单据的信息导入功能、信息识别和处理功能,支持核验单据的药品信息和待入库药品的信息,完成药品入库流程,并记录存储采购入库药品的追溯码信息。4.零售结算:在完成药品二码融合的工作后,应支持扫描追溯码可以直接对接零售药店ERP或自有零售结算系统,转换成商品条码以实现零售结算,扫描一次追溯码即可完成购药信息追溯和零售结算的两个操作。5.追溯信息展示与报表:提供直观的药品追溯信息展示界面,使操作人员能够方便地查看药品的追溯历史。支持生成定制化的药品追溯报表,包括零售药店的销售流水、处方单登记信息等报表。6.信息传输报送:实现信息传输报送机制,确保系统能对接药监、医保等各方的监管平台、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自建或者委托的第三方药品信息化追溯系统等,满足监管信息报送、药品追溯服务,国家药品追溯合规等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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