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来源自兰州微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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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关于开展市管民办学历学校2023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兰教成〔2024〕70号)及《2024年兰州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兰市监发〔2024〕50号)要求,兰州市教育局组织完成了2023年度市管民办学历学校年检工作,现将各学校年检结果公告如下:
参加本次年检的市管民办学历学校共18所(其中兰州东方中学等7所学校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的跨部门联合检查对象),兰州文源高级中学、兰州市学府致远学校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其余学校均为“合格”等次。另有兰州华中司法职业学校、榆中县理工职业学校未参与本次年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上两所学校认定为“不合格”等次。
年检优秀及合格的民办学历学校,准予下一年度继续办学;年检基本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年检不合格的,责成其限期整改,整改后进行复查验收,在复查验收通过前,不得招生,也不得进行招生办学宣传。
兰州市教育局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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