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规公款吃喝
山西某集团公司原党委常委、副总经理王某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8年春节前夕,王某接受某集团副总工程师兼生产处处长刘某邀请,与该集团下属某供销公司经理秦某等10名中层干部在某供销公司食堂聚餐饮酒,除食堂安排的价值1200元菜品外,秦某又安排按份公款外购价值5200元的佛跳墙、鱼翅等高档菜肴。当晚,一名聚餐人员在家中猝死。在组织调查期间,王某还违反政治纪律,召集参与聚餐人员统一口径,隐瞒事实真相,对抗组织审查;且在组织核查前,一直未向集团报告。王某受到留党察看、政务撤职处分,降为正处级非领导职务;刘某、秦某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某公司原总经理焦某于2016年9月,违规批准报销某娱乐城服务费发票一张,金额4000元;于2016年12月,违规报销某娱乐公司服务费发票一张,金额3296元;于2016年至2017年,违规报销加油费2次,共计6000元。给予焦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2016年5月6日,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酒店经理张某,组织有关人员公款聚餐,并公款购买烟、酒用于吃喝。张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某风景区建设开发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姜某、工会主席杨某等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8年3月21日,经杨某等人提议并经姜某同意,该公司以工会名义组织欢送某员工退休并聚餐,事后用公款报销餐费1620元。2018年11月,姜某、杨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某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党支部原书记张某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5月,张某使用公款购买高档白酒53度茅台12瓶,用于公务接待,费用共计人民币1.05万余元。张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费用退回。
某公司领导人员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活动问题。2016年10月至2017年10月,某公司原董事长何某两次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活动,费用共计4972元;12次违规以业务招待费名义公款报销个人吃喝费用共计7909元。同期,该公司原总经理凌某113次违规组织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活动,费用共计11.31万元,并以业务招待费名义在企业及其下属公司报销。调查发现,该公司的监管单位某财政局(区国资局)副局长马某先后11次违规接受用公款支付的宴请,费用共计1.55万元。2018年4月,凌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何某、马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项被收缴。
二、超标准接待、违规公务接待、违规接受宴请等问题
贵州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某违规超标准接待等问题。2016年3月至2017年4月,刘某在担任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5次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5次违规参与超标准接待,4次违规在工作日午间接待中饮酒,4次违规用公款购买的高档酒赠送单位和个人,1次违规同城接待并使用高档酒。此外,刘某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10月,刘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北京某公司党委副书记、原纪委书记刘某等人接受超标准接待、公款旅游等问题。2017年12月18日至21日,刘某等一行3人赴该公司成都项目部检查工作。12月19日晚,刘某等人接受该公司成都项目部的公务接待,违规饮用项目部提供的单价860元的高档白酒共5瓶,饮酒费用通过虚开发票降低单价等方式公款报销。12月20日晚,刘某等人再次违规接受成都项目部公款宴请。此外,刘某等人还存在违规使用公车到成都某景区参观游览、报销超标准用餐费用等问题。刘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纪委书记职务。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某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柳某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公款旅游等问题。2015年1月至2016年7月,柳某违反公务接待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公款宴请9次,饮用茅台酒23瓶;超标准接待6次,饮用茅台酒12瓶;违规接待省直有关单位检查组1次,饮用茅台酒4瓶;另有1次超范围接待。2016年5月、6月,柳某带队外出期间,同意外带本单位购买的茅台酒4瓶饮用。2013年1月,柳某一行6人借在海南博鳌参加会议之机,驾驶公车到三亚旅游,费用1343元用公款报销。柳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按公司中层正职确定待遇;责令退赔公款旅游费用。
某公司运营中心副总经理金某于2014年5月至2017年1月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期间,先后9次用公款组织公司客户到娱乐场所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共计消费81450元。给予金某留党察看一年、行政记大过处分、对其行政职务降二级处理,按高级经理安排。
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11月购买高档红酒24瓶,单价1680元/瓶、总价值40320元,用于业务接待;购买高档皮具1件,价值13510元,作为礼品赠送客户;2015年2月至12月,购买香烟4次,合计金额4180元,用于业务接待。给予总经理孙某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分别给予党委书记张某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顾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总会计师刘某行政记大过处分;分别对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王某,副总经理卢某,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熊某进行诫勉谈话。
某自来水厂原党支部书记、厂长沈某违规购买烟酒用于公务接待等问题。2016年12月至2017年7月,沈某在担任自来水厂党支部书记、厂长兼某水库管理站站长期间,擅自违规公款购买价值76725元的香烟用于公务接待,购买价值5000元的白酒用于发放职工福利。2017年9月,沈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免职处理,违规发放福利5000元责令退赔。
某学院后勤集团总经理助理赵某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5年5月,时任后勤集团办公室主任赵某,分两次集中报销2014年1月以来的不规范招待费16笔。2016年上半年,后勤集团开展检查整改工作时,为补齐相关手续,赵某委托亲戚找了一些虚假接待公函,作为整改材料补充进所报账目中。2017年6月,赵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某集团所属某公司采购中心监造处处长、第五党支部组织委员赵某2016年6月29日在浙江绍兴参加会议期间,违规参加合作供应商组织的KTV娱乐活动,并接受有偿异性陪侍。此外,2016年,赵某还利用出差机会,通过虚开住宿发票、将个人其他费用计入住宿费等方式,虚报、骗取差旅费19985元。给予赵某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某自来水有限公司下属营业所所长陈某,副所长张某、宣某接受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7年1月24日,某自来水有限公司下属营业所所长陈某,副所长张某、宣某违规接受利益单位宴请。2017年3月,张某、宣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同年4月,陈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某银行分行办公室原主任赵某等人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2017年1月至6月,赵某未向分行领导报告,安排办公室用公款违规购买了32瓶高档白酒用于相关部门业务接待。2017年8月,在集团公司党组部署的排查整治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工作中,浙江省分行办公室弄虚作假,隐瞒了违规购买消费高档白酒的问题。分行党委、纪委未认真审核把关,上报了自查结果。赵某还存在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等问题。赵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被免职;分行党委书记、行长马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行纪委书记陈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购买使用高档白酒的相关费用,由分行各使用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承担。
某集团公司生产运行部副经理江某等人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8年7月16日下午,江某等4人与该公司某维保服务项目的中标方开展合同谈判。当天晚上,江某等6人接受中标承包商安排的宴请,共消费菜品及酒水1390元。江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某房屋征收服务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宗某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宴请和娱乐活动问题。2017年2月,宗某赴重庆公务活动期间,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某企业负责人安排宴请和娱乐活动。宗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某工业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赵某违规在下属公司报销招待费问题。2013年至2017年,赵某先后将本单位公务招待费共计47.15万元在下属公司违规报销,此外赵某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4月,赵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三、公款国内旅游问题
某集团职教中心副主任陈某等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8年5月26日至29日,陈某与计划财务科副科长常某、教务部副部长李某,安全技术培训部党支部书记、常务副部长朱某等人因公赴杭州出差期间,借机前往千岛湖等景区旅游,并通过多开住宿费票据等方式违规报销旅游费用,共计1.13万元。2018年9月,陈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常某、李某分别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朱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上述人员均被责令退交违纪所得。
某集团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张某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5月,张某赴厦门市因公出差期间,携其妻前往鼓浪屿等景区旅游,并违规报销3185元旅游费用。2018年9月,张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某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武某、原纪检书记兼综合办主任弓某、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张某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5月至12月,武某、弓某、张某等人分别带队赴贵州考察,每次考察均擅自组织成员前往苗寨等景点旅游,三次旅游共花费公款3万元。此外,武某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7月,武某、弓某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张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缴相关费用。
某公司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至2015年,某公司先后4次组织年度优秀员工到泰国、澳大利亚、美国、意大利等国家旅游,公款报销旅游费用共计23.19万元;2016年6月,2次组织员工前往青岛旅游,公款报销旅游费用共计30.24万元。总经理简某负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3月,简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清退。
某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包某公款旅游、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7年3月30日至4月1日,包某率队前往宁波市考察交流期间,实际与考察交流工作主题相关的行程仅3月30日下午一个半小时和3月31日上午半小时左右,其余均为沿途观光和四明山地质公园等景点游览。2016年9月至2017年7月,包某经常在节假日、双休日期间因个人和家庭私事使用单位工作保障车。包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用车汽油款予以退回。
某宾馆党委书记、总经理闵某等人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6月,闵某带领宾馆原党委副书记何某、党委办公室主任兼工会主席贾某等人,借学习考察之机到江西省多个旅游景点游览,相关费用在单位报销。同时,闵某还存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7年12月,闵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何某、贾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某市政工程公司原经理张某违规多领补助奖金和公款旅游等问题。2015年至2017年,张某违规多领取绩效工资、补助、奖金17.5万余元;2017年10月,张某一行6人以到成都考察名义,到峨眉山、都江堰等景区旅游,用公款报销相关费用2.3万余元;2016年,市政工程公司以发劳保服名义,违规购买西装、皮衣共计28万余元。张某还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张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并被撤销区政协委员资格。
四、因公出国(境)违规违纪问题
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朱某公款出国旅游等问题。2014年5月8日至16日,时任某市政府副秘书长朱某带队出访秘鲁和巴西,期间擅自改变行程,参观游览秘鲁世界文化遗产马丘比丘,共计花费9240元,由某国企秘鲁子公司支付。另外,朱某在担任市信息办党组书记、主任期间,在单位已为其配备公务用车情况下,个人长期占有并使用下属单位车辆,直至2016年4月交回。2016年5月至2017年2月,朱某在担任某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未经班子会议研究,以方便执行抢险任务为由,借用下属企业工程抢险车一辆,期间未执行过抢险任务。朱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
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张某违规公款购物问题。2015年2月,经张某提议,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购买20件羊绒围巾和3件羊绒衫,计划给员工作为年终福利发放,花费共计人民币12460元。张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某公司原党委委员、原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叶某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至2016年,叶某在担任某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并主持全面工作期间,决定超出年度核定工资总额违规发放“过节费”“开门红”等补贴,共计50.25万元。2015年2月至2017年7月,叶某在兼任该公司工会主席期间,决定以现金形式违规发放工会福利,共计5.17万元。此外,叶某还存在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8年6月22日,叶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叶某及其他相关人员均已退缴违规领取的津补贴。
某城投公司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3年至2017年,某城投公司以发放野外作业补贴为由,违规发放补贴累计123.99万元。其中,原总经理石某领取1.6万元,原总经理陈某领取7200元,原副总经理邢某领取3.872万元,现任总经理邢某领取5600元,副总经理黄某领取7.612万元。此外,黄某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1月,黄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石某、陈某、邢某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邢某被诫勉,违纪款项被追缴。
某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陈某(某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长)等3人违规发放福利津补贴、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4年至2016年,某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违规向职工发放市民卡充值卡、超市消费卡、购物券、实物等福利津补贴共计92.9万元。其中,向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发放除考核年薪外的福利津补贴共计11.34万元,先后担任某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的陈某、蒋某,时任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副董事长的俞某,分别领取了10900元、9107元、20086元。其间,某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还存在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在业务招待费中违规列支保健品、礼品、旅游门票等问题,涉及金额176.96万元。陈某、蒋某、俞某对上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负有相应的领导责任。陈某、蒋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俞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福利津补贴予以退回。
某矿山公司党委原副书记、原总经理冯某屡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13年6月至2017年6月,冯某担任某矿山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经其同意,两公司多次公款违规购买、发放购物卡。2018年7月,冯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11月9日,冯某参加职代会后用午餐期间,违反严禁工作期间饮酒的相关规定,与某铁矿副矿长何某饮用矿山公司早期购买、尚未清理完毕的茅台酒。冯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何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某医药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某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3年1月至2016年6月,经王某同意,某医药集团公司向3名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违规发放过节费共计8.1万元。2018年4月,王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某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彭某违规发放薪酬问题。2016年1-12月,经彭某同意,未经集体研究,某投资开发集团超额发放工资、奖金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17年12月,省纪委给予彭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提请省委免去其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职务,责令清退全部违纪款项。
六、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
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技术部原部长曾某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6年中秋节前,曾某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赠高档酒水及礼品,存放在防汛工程车上被群众举报。曾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免去技术部部长职务。
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周某违规公款购买赠送礼品、公款吃喝等问题。2017年中秋节前,经周某同意,该公司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并作为节礼赠送。2017年7月至2018年4月,周某多次安排下属公款购买高档香烟用于吃喝招待,并多次在公司食堂违规组织聚餐。2018年7月,周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某工业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常某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7年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假日前后,常某多次违规收受多家与公司有业务合作关系的单位人员所送的礼品、购物卡、购物券,折合人民币7200元。常某还收受下属工作人员所送的价值4000元的贵重礼品。2017年3月至5月,常某在北京培训学习期间,数次违规使用其业务合作单位某保险公司的公车。此外,常某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常某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并被收缴违规收受的礼品、购物卡券,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某集团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廖某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7年6月至2018年2月,廖某在担任某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期间,先后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2笔共8000元、购物卡3次7张面值共7000元、高档香烟17条、高档女包1个,均未按规定登记、上交。廖某还存在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等问题。廖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规收受的礼品、礼金、购物卡等被收缴。
某投资有限公司工程总监张某违规收受他人礼品问题。2018年4月,张某收受分管科室负责人史某赠送的茶叶1盒(价值500余元)。张某作为公司工程总监,未严格执行相关纪律要求,在单位造成不良影响。张某受到书面诫勉处分,违纪所得已上缴。
某测绘公司副经理宋某违规收受礼卡问题。2016年下半年至2017年12月,宋某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超市卡,共计价值5000元。2018年2月,宋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某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原副部长钟某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钟某收受某项目现场工作人员给予的现金5000元、香烟两条。2016年6月,钟某参加创新市政道路工程验收时,收受现场工作人员给予的现金2000元。2018年1月,钟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工程管理部副部长职务,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某市政绿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马某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春节前,马某收受本公司供应商礼金2万元。2017年12月,马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七、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童某于2015年至2018年先后19次因私使用公车,给予童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某集团公司物业部部长贾某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12月初至2018年1月1日,贾某在周末时间用公车办理私人事务。贾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吕某等人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4年9月至2017年2月,吕某和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沈某,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张某,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贺某,副总经理史某,总经理助理孙某、周某、郭某等8人,先后分别违规驾驶公务用车用于办理个人事务。吕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余7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吕某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吕某利用职务便利,在享受每月3000元交通补贴同时,额外报销交通费用4.4万余元;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吕某主持某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在享受每月3000元交通补贴同时,长期使用该公司公务车辆。吕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某矿业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云南分公司总经理黄某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7年3月,黄某在未经上级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决定以42.61万元的价格超标准购买丰田越野车1辆。2017年6月至10月,先后4次违规私自使用公务用车,发生费用9380.5元。2018年3月,黄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降级处分,违纪款项被追缴。
某集团公司原执行董事、经理、党支部书记王某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等问题。2015年11月至2016年6月,王某超标准、超排量配备车辆,作为自己专用公务车辆。此外,王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2018年8月,王某受到开除党籍、政务降级处分。
某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某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2017年7月10日,李某在公司亏损的情况下,以抵顶房屋租金方式,违规购置公车并由其本人使用。2018年3月,李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某农资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兼某商贸中心党支部书记、总经理鞠某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9月16日至10月28日,鞠某及其妻子先后7次使用某农资公司公务用车接送家人或探亲。经查,鞠某另有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2月,市纪委给予鞠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赔相关费用。
某公司项目部负责人曹某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2月19日,曹某私自驾驶公车从长沙市区到浏阳市洞阳镇老家办理私事,2月20日返回。曹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某自来水集团水厂党支部副书记、工会主席潘某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8月,潘某擅自驾驶某水厂公务用车,到河南开封办理个人私事,往返行驶约1400公里。2018年2月,潘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某投资集团副总经理马某长期公车私用并违规领取交通补贴问题。2016年8月至2018年3月,某集团下属公司副总经理马某在兼任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期间,长期公车私用,同时还违规以报销油票方式按月从某投资集团领取2500元交通补贴,共计领取4.5万元。马某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公司所有职务,违规领取的交通补贴和公车私用期间产生的油费共计5.208万元已被收缴。
某公司原副总经理王某私车公养问题。2014年1月至7月,王某利用分管公车管理运行的职务便利,先后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过路费、燃油费等,共计3000余元。2017年5月,集团纪委针对该公司公车管理混乱等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后,王某置若罔闻,仍违规报销私人车辆过路费、燃油费等,共计1500余元。此外,王某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7月,王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某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总经理陈某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7月至2018年4月,陈某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违规使用公司加油卡为其私人车辆加油,共计4000元。2018年10月,陈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某国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郑某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9月,某公司决定将郑某的私车作为工作用车,并适当承担车辆运行费用。截至2017年9月,郑某公款报销私车的保险费、修理费和检测费共计30608.71元。同时,郑某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4月,郑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收缴。
某土木工程有限公司原某地下停车场工程项目经理王某借用合作分包单位车辆问题。2014年2月至2016年4月间,王某向合作分包单位员工郝某无偿借用越野车一辆,用于个人工作及生活。2017年11月,王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某园林绿化局违规借用下属公司车辆的问题。2016年2月,某城管局党组成员、区园林绿化局局长黄某与区园林绿化局下属国有公司负责人协商一致后,在2016年2月至2017年6月期间,该公司将车辆借给区园林绿化局使用,期间油费、维修费和保险费主要由该公司承担。黄某作为单位主要领导,负有领导责任,且存在其他违纪行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八、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问题
某协会原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某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等问题。2013年10月和2014年3月,李某先后通过主持召开会议、制定文件等方式,提高本人和协会有关领导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标准,并于2013年10月至2016年5月,往返北京和上海162次,均乘坐飞机头等舱或高铁商务座。同时,李某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李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辞去某协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职务,退赔有关费用。
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某地产有限公司原领导班子成员2016年均存在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问题。其中原党委书记尚某累计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12次,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刘某5次,原纪委书记王某12次,原总会计师张某7次,原副总经理吴某6次,原副总经理李某3次,原副总经理刘某1次。分别给予尚某、王某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处分;给予刘某(合并其他违纪问题)开除党籍处分、解除劳动关系;给予张某党内警告处分;分别对吴某、李某、刘某进行诫勉谈话。
九、大办婚丧喜庆问题
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公司原国内市场部副部长夏某于2016年12月20日为其女举办“百日宴”,邀请部门下属30人,收受礼金9000元,并授意下属以虚列接待事由的方式,虚开发票,通过公司业务招待费报销“百日宴”开销12728元。给予夏某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某物业管理集团第三分公司某项目部经理张某大办婚丧喜庆问题。2016年8月,张某为儿子举办婚宴,共设酒席23桌,邀请单位部分同事及承租商户参加,违规收受礼金共1.45万元。张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某城投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黄某违规操办女儿满月、周岁酒席问题。2017年1月15日、2018年1月13日,黄某先后为其女儿操办满月、周岁酒席,违规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并收受上述人员所送礼金8400元。2018年10月,黄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退回。
某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楚某违规操办婚庆事宜借机敛财问题。2016年9月10日,楚某在吉林市内某酒店为其女儿举办婚礼,违规邀请13名监督对象参加婚宴,并收受礼金3800元。楚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礼金全额退还。
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王某分批次操办儿子婚宴并违规收受礼金问题。王某于2017年4月22日在西青区某酒店为儿子举办婚礼,5月12日,在红桥区某酒店举办儿子婚礼答谢宴,违规收受管理对象礼金共计3100元。2017年12月,王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某饮食服务总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梁某大办婚宴问题。2017年7月,梁某为其子操办婚宴,宴请51桌,超过报备范围,并且收受同事及业务往来人员35人礼金共计人民币3.12万元。梁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十、其他问题
某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某分公司信息安全部总经理昝某于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任某业务部总经理期间,对公司项目运营情况未能认真了解和掌握,对重大经济合同把控不严,交接工作不清,致使项目运营中造成损失及不良影响;供应链管理部副总经理张某于2015年1月至2017年10月任某业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市场部副总经理兼固网业务中心主任期间,在业务项目管理上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造成经济损失约 288 万元,造成不良影响。给予昝某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张某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某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某公司总会计师吴某于2011年至2015年任财务部部长期间,置业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陆某于2016年,在“领导人员年薪外收入”专项治理中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不力,未按要求深入自查自纠,搞形式走过场,未正确履行职责。给予吴某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陆某党内警告处分。
某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某股份公司云南公司党委存在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不力,落实巡视整改不到位,领导班子成员违规使用办公用房,党组织未严格落实违纪党员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对云南公司党委进行通报批评;给予原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给予纪委书记吴某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李某违规报销等问题。2015年9月至2017年6月,李某在攻读研究生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企业考察等名义,违规报销交通费、住宿费等,共计3.37万余元。此外,李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8月,李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