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九江市城市道路通行管理条例》等规定,悬挂临时通行标志号牌的电动车三年过渡期已满,2023年5月1日以后不能再上路行驶。柴桑公安交警根据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将临牌两轮车治理工作纳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常态化。
九江市城市道路通行管理条例
第二节 电动车
柴桑公安交警提醒:请悬挂临时通行标志号牌、无牌、套牌、假牌的非标二轮电动车车主,尽快通过置换、报废等方式处置车辆。
根据《九江市城市道路通行管理条例》等规定,悬挂临时通行标志号牌的电动车三年过渡期已满,2023年5月1日以后不能再上路行驶。柴桑公安交警根据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将临牌两轮车治理工作纳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常态化。
九江市城市道路通行管理条例
第二节 电动车
柴桑公安交警提醒:请悬挂临时通行标志号牌、无牌、套牌、假牌的非标二轮电动车车主,尽快通过置换、报废等方式处置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