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11时许
接警后
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查看
李某文称其从家中骑车至田地务农
将车停在路边
务农结束后返回时
发现自己的电动车不翼而飞
了解情况后
民警根据李某文描述的
车辆特征、车牌号以及被盗时间等
迅速启动“小案快破”机制
对现场周边展开了调查
来到他所说的“被盗”现场
经过民警一小时的询问、寻找
最终在李某文家门口
发现一辆符合特征的电动车
正安安静静地停在那里
当李某文看到
电动车停在自家门口时
一脸诧异
不好意思地对民警说道
“真是不好意思,
因记忆‘断片’误以为车辆被盗,
给你们添麻烦了。”
民警离开前
李某文对民警尽职尽责
帮助他找回电动车表示感谢
至此
一起“乌龙盗窃案”成功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