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存“黑气”177瓶!多部门联合捣毁三处“黑窝点”

政务   2024-10-17 19:47   江西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消除燃气安全隐患
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发生
近期
柴桑区住建局
联合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专班成员单位
区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
消防救援大队、商务局等部门
成功捣毁三处黑气瓶”
非法储存窝点
抓获违法行为人3人
当场查获“黑气瓶”177瓶



连日来
区燃气专班联合执法组
在辖区开展检查过程中发现
有人在居民区
非法储存危险物质
掌握有关线索后
柴桑区公安局联合燃气专班
立即展开行动

杨某风指认违法现场。


并于9月27日
先后在港口街镇茶岭村
城子镇龙江湖村、涌泉乡周家地戴山新村
居民私房内
查获非法储存“黑气瓶”窝点
经现场清点
共有177液化气罐
其中非辖区液化气公司
所有的产权液化气瓶169
存在安全隐患气罐130只



因三处窝点地处居民区
周围有大量居民居住
存在较大风险
联合执法组立即对涉案气瓶进行查封
同时联系相关职能部门
将液化气罐转移至安全储存点
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经现场调查核实
杨某风、廖某算、黄某香
在均未取得
燃气经营许可证及
易燃易爆物品存储、运输资质的情况下
将液化气罐储存在自己家的私房内
其非法储存气罐的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二条的规定


杨某风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廖某算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黄某香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目前
违法行为人
杨某风、廖某算、黄某香
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


液化气罐爆炸威力非同小可

一旦发生危险事故

造成的后果将不堪设想

请广大群众切勿非法储存

同时

购买液化气罐

一定要到正规的液化气站点 

对报废和超期不检、超期使用的钢瓶

坚决不用

从源头上杜绝安全事故

非法储存燃气

漠视生命安全

一律严惩不贷


核  发 | 叶志纯    审  稿 | 许   鹏 
校  对 | 魏金玉    编  辑 | 吕   珅
素材来源 | 港口派出所、赤湖派出所、涌泉派出所


柴桑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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