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曾多次向家长和学生表明了不赞成、不提倡学生骑电动车上学的一贯态度,但未收到良好效果。为保障学生交通安全,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学生骑电动车上学的安全宣传和教育管理,因此,我们再次强调,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要骑电动车上学。已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车上学,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谨记骑车时集中注意力,不快速行驶、不骑车带人、不并行占道、不相互攀扶骑行、不追赶比赛、不闯红灯,并做到不停车区外无序停放,不影响街道市容和交通秩序,更不能堵塞消防安全通道。
亲爱的家长,交通安全维系着您和家人一生的幸福。希望您经常与孩子进行交流,养成遵守交通法规的好习惯,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我们幸福和谐的美好生活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
祝您和家人安全、平安、健康、幸福!
淮滨县第一中学
2024年10月
案例1
15岁学生骑电动车撞人,父母来“买单”
江苏省江阴市某中学生15岁的小龙(化名)驾驶二轮电动车回家路上由于车速过快撞到一名行人,致其重伤并一直处于植物人状态。小龙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法院判决其父母共同赔偿238万元。
据审判员介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骑电动车上路是一种违法行为,引发交通事故要承担责任。
中学生骑电动车命丧
双亲抱尸哭到瘫软
福建福州桂山路涵洞内发生一宗车祸,一名中学生驾驶借来的电动车失控翻侧,当场身亡。死者双亲到场后,抱尸痛哭,瘫软在地。
目击者称,死者骑车时的车速非常快,在涵洞口就撞到路沿石,车轮爬到路沿石上,车身扫到绿化带,然后冲回机动车道,最后发生翻车,孩子后脑勺着地。死者双亲、祖父母抱着满身鲜血的死者遗体痛哭。死者的母亲更以近乎嘶吼的声音,质问在场的一名黑衣男孩:“为什么车要借给他?”事发后现场有数名年轻人,而死者为一名年约13、4岁的学生,翻车后头部大量出血,地面留有大滩血渍,肇事电动车横置在其前方5、6米处,旁边还有死者的书包。救护人员到场后,虽即时为该名男生进行急救,可惜为时已晚,抢救无效。
各位家长、同学们:
根据我校所在的地理位置和实际情况,为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和保证孩子上、放学途中的道路畅通和安全,我们倡议同学们尽量选择乘坐公交车、家长接送或步行的方式上学,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使用自行车。步行上学对于学生可以说是一举多得:
1、 低碳环保,节约资源。
2、 是体能锻炼的大好时机,有利于提高中招体育考试成绩,并可以很好的促进学生身体更加健康。
3、 缓解学习的压力,调解情绪。
4、培养学生的吃苦耐劳精神。
5、观察社会、了解社会,增进同学之间的情谊。同学们结伴走在上放学的路上,谈学习、谈身边的趣事,是一件很愉快的事。
各位家长,请安排您的孩子步行或骑自行车到校!期待您的合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