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
斑马线前车辆提前减速
停车礼让
已慢慢地已经成为
大部分司机的行动自觉
但是还有部分驾驶人
经过斑马线时
不减速、不停车、呼啸而过
今天曝光一批不礼让斑马线的车辆
看看谁被“点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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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地点:郭庄路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14日
违法地点:环城路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14日
违法地点:夹河街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14日
违法地点:解放路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11日
违法地点:解放路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14日
违法地点:响山路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1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有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1)行人在道路右幅人行横道行走、未抵达道路中央黄线时,在左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2)行人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离线外侧等待、未进入机动车道,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3)行人越过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割线,机动车A、B一定要停车让行。
(4)行人沿人行横道进入机动车A所在的车道后,机动车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机动车A应当停车让行。
(5)行人在道路中央黄线处等待、未进入机动车A、B所在车道,机动车A、B要停车让行。当行人已经在双黄线等待通过时,正在通过的同方向的机动车要停车礼让。
(6)道路中央采用绿化带隔离,行人在道路中央驻足区等待的,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穿越马路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快步通过。如果红灯亮起时,仍处于机动车道上,千万不要后退,以免发生危险,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前行,直至通过路面或在道路中心线等待下一绿灯亮起后再行通过。
无论是机动车驾驶人还是行人
都应以“礼”为先
行人、非机动车等
也须依法约束自身行为
人人遵法纪、守底线
既是守护生命安全的基本要求
也是提高交通出行效率的前提条件
来源 | 邳州交警
编辑 | 杨梦凡 责编 | 朱昱
编审 | 张瑞 监制 | 黄新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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