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湖北襄阳市发生了一起引人瞩目的事件,该市 807 名出租车司机携手合作,不惜重金从北京聘请专业律师,将市政府与交通局诉至法院,诉求出租车两权五证合一。目前,法院已正式受理这一行政诉讼案件。
襄阳市现有正规出租车 2200 辆,其中 500 辆隶属于公交集团,采用公车公营模式运营,而其余 1700 辆均由车主个人全额出资购置,一直挂靠于几家出租车公司开展业务运营,并每月向公司缴纳相应的管理费。
回顾历史,自 1996 年襄阳出现出租车起,便推行经营权有偿出让制度,当时这 1700 辆个体出租车,每辆车每年需向市财政上缴高达 8000 元的经营权有偿出让金。后来,鉴于国家倡导出租车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政策导向,依据上级要求,襄阳这些出租车开始挂靠于几家出租车公司。在此过程中,出租车的经营权被相关部门许可转移至各出租车公司名下。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短短几年后,襄阳出租车的各类证件上,所有者信息均变更为出租车公司。
2018 年,襄阳全体出租车司机积极发起出租车两权合一的维权行动。当年 7 月,襄阳交通局出台相关文件,对 1700 辆出租车的行驶证进行变更,使其回归车主个人名字,营业执照同样变更为车主个人持有,交通局还为每位车主颁发了《襄阳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使用证》,明确了车主的相关权益。然而,至关重要的道路运输证却依旧登记为出租车公司的名字,有效期为六年。
彼时,襄阳市交通运输局曾明确表示,会在湖北省运政系统中针对每辆出租车详细备注 “车主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以及 “在经营权使用期限内,车辆产权和经营权使用权持有人为 xxx(车主姓名)” 等关键信息。同时,向巡游出租汽车车主发放车辆经营权使用证明,旨在切实保障个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时光流转,今年距离 2018 年已过去六年,襄阳市交通管理部门再次出台文件,宣布襄阳出租车在经营模式、经营规模、权属关系以及惩戒机制这四个方面保持不变。新一轮的经营权授予后,道路运输证上依然登记的是出租车公司的名字。
但如今,众多襄阳出租车主对此表示强烈不满。他们坚称,出租车系自己出资全款购买,况且当下国家已废除经营权有偿使用金制度,不再收取该项费用,因此出租车的经营权理应归车主个人所有,不应继续许可给出租车公司,自己出租车的道路运输证上也不应再出现出租车公司的名字。
基于此,今年 7 月,襄阳 807 名出租车主齐心协力,共同集资 60 万元作为律师费,从北京聘请知名律师,将襄阳市政府和交通局起诉至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强烈要求法院判定出租车经营权归车主个人所有,以实现出租车两权五证合一的目标。
当下,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且将于不久后开庭审理。襄阳出租车主这场关乎两权合一的官司最终走向何方,究竟能否胜诉,着实令人满怀期待,且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