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朝阳市拥有正规出租车 1967 台,在我国诸多城市中,其出租车运价处于较低水平。朝阳市现行的出租车运价是在 13 年前的 2011 年由有关部门制定,起步价为 5 元(2 公里),2 公里后每公里 1.6 元。
多年来,物价持续上涨,然而朝阳市出租车从业者的收入却在这 13 年间原地踏步。为保障朝阳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健康发展,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并与现行社会经济发展相匹配,朝阳市交通运输局对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展开了深入调研及相应调整工作。此次特制定了两套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方案一:
起步价调整:5:00(含)至 22:00 间,起步价调整为 6 元 / 2 公里,增幅达 20%;22:00(含)至次日凌晨 5:00 间,起步价调整为 7 元 / 2 公里,增幅为 40%。
里程运价调整:以元为计费单位,2 公里至 12 公里(含)部分,里程运价调整为 1.8 元 / 公里,增幅为 12.5%,即每 556 米 1 元,不足 556 米按 556 米计收;超过 12 公里部分,加收 30% 里程运价,即每 427 米 1 元,不足 427 米按 427 米计收。
新增春节附加费:春节放假期间,每运次在计价器显示金额基础上加收 3 元。春节放假日期安排以全国假日办通知为准。
候时费保持不变:5 分钟及以内免费,5 分钟以后每增加 2 分钟,增加候时费 1 元,不足 2 分钟按 2 分钟计收。
方案二:
起步价调整:5:00(含)至 22:00 间,起步价调整为 6 元 / 2 公里,增幅达 20%;22:00(含)至次日凌晨 5:00 间,起步价调整为 7 元 / 2 公里,增幅为 40%。
里程运价调整:以元为计费单位,2 公里至 12 公里(含)部分,里程运价调整为 2 元 / 公里,增幅为 25%,即每 500 米 1 元,不足 500 米按 500 米计收;超过 12 公里部分,加收 25% 里程运价,即每 400 米 1 元,不足 400 米按 400 米计收。
新增春节附加费:春节放假期间,每运次在计价器显示金额基础上加收 3 元。春节放假日期安排以全国假日办通知为准。
候时费保持不变:5 分钟及以内免费,5 分钟以后每增加 2 分钟,增加候时费 1 元,不足 2 分钟按 2 分钟计收。
目前,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朝阳市交通运输局共同就上述两种出租车运价方案,面向全体朝阳市民征求意见。那么,你会支持哪一个方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