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见义勇为,路见不平一声吼,可就怕‘好心没好报’。”
这是不少市民的心里话。
日前,扬州市见义勇为文化园开园,
园内法律法规展区吸引了不少市民。
关于在见义勇为过程中,如果造成伤害,
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等问题,记者进行了采访。
健全完善的法治体系是激励全社会投身见义勇为事业的重要保障。据了解,近年来,见义勇为在法治层面得到认可和保障。2018年,中共中央印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要求加快推动见义勇为立法工作,为依法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依据,健全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和困难帮扶机制,完善医疗、抚养、赡养等保障措施,消除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的后顾之忧。我国刑法从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两个维度为见义勇为者护航,民法典则为保护见义勇为者相关权益提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来源:扬州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