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市医疗机构间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
阳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了
《关于推进医疗机构间
医学影像检查资料互认工作的通知》
(阳卫医政函〔2024〕93号)
经各医疗机构自评、申报和前期评估
现将我市2024年度
医疗机构核磁共振和DR影像
检查结果互认医疗机构和项目公布
详情如下
↓↓↓
2024年度阳泉市核磁共振影像
检查结果互认医疗机构和项目名单
2024年度阳泉市DR影像
检查结果互认医疗机构和项目名单
(点击图片可放大)
责编丨荆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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