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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
2025-01-17 10:48
辽宁
禁火令
为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禁火令如下:一、禁火时间: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5月31日。二、禁火区域:全区行政区域内所辖林区及距离林地边缘200米范围内。(二)严禁在林区及林地边缘烧灰积肥,烧荒烧草,焚烧秸秆、病腐木枝;(三)严禁在林区及林地边缘烧香烧纸、送明火灯、燃放烟花爆竹;(四)严禁在林区及林地边缘吸烟、野炊烧烤、生火取暖、燃放孔明灯;四、凡违反本禁火令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或林业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举报森林火情的责任和义务。凡发现森林火灾隐患和火情,应立即向属地街道或森林公安机关举报。关于做好森林防火
致全体中小学生及家长朋友的一封信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一旦发生,不仅会使多年造林护林成果毁于一旦,导致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而且会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1987年5月大兴安岭森林火灾,导致5万多人流离失所,数百人伤亡;2019年3月四川凉山州木里县森林火灾,造成30名救火勇士不幸遇难。一系列典型的火灾事例触目惊心、教训惨痛。
当前,全市中小学生陆续开启假期生活,为了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寒假,请家长朋友们积极配合学校及相关部门,做好孩子的森林防火教育和监护,告诉孩子不要携带火种入山,不在野外玩火。同时,也请同学们监督好自己的家长,不得在山边林旁烧荒、燎地格,在林内吸烟、野炊、烧香烧纸和燃放烟花爆竹等。发现火情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或森林消防部门报告,不要擅自参与扑救,以免造成人员伤亡事故。为保护好来之不易的绿水青山,让我们携起手来做森林防火的守护者、宣传者、监督者,与孩子们一同遵守森林防火“十严禁”。4.严禁在林区及林区边缘进行明火野炊和烤火取暖活动;7.严禁在林缘农地进行烧荒、燎地格子、烧秸秆、烧病腐木枝等一切农事用火;10.发现森林火情,第一时间拨打12119森林火警电话报警,并要立即撤离危险区域,严禁擅自扑救。绿水青山呼唤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风调雨顺源于森林与生命相互依存,让我们同心协力,共同做好护林防火工作,为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做出更大贡献!监制:穆军 高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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