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法官及时帮我解决了问题,水电一来我就马上能营业了,如果再晚一天我的损失就更大了!”12月18日中午,在调解完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后,当事人伍某握着法官的手感激地说道。
伍某系某连锁餐饮店经营者,2022年与某商业中心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三年,租期还未到时,该商业中心以公司规划为由要求与伍某解除合同。12月16日,在双方协商期间商业中心对伍某的餐饮店停止供水供电,导致其无法正常营业,伍某多次与该商业中心协商无果,于次日起诉至白河法院,并申请先予执行。 因考虑到案件实际情况,停止水电供应多一秒,伍某的损失就会多一分。12月18日承办法官利用午休时间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了解双方的诉求后,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明法理促成双方达成了各方都能一致接受的意见,双方握手言和。当日下午伍某店铺已恢复水电供应,该案得以圆满化解,店铺正常营业损失得以减小,某商业中心的商业规划也能如期进行。 来源:白河县法院 作者/余水青
“非常感谢法官及时帮我解决了问题,水电一来我就马上能营业了,如果再晚一天我的损失就更大了!”12月18日中午,在调解完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后,当事人伍某握着法官的手感激地说道。
来源:白河县法院 作者/余水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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