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我回国,进四大做咨询,那时安然事件过去没多久,安达信刚倒闭,五大变成四大。
2008年金融危机,项目锐减,当时也进行了强制淘汰,同时全员轮休无薪假。
为什么不直接都裁了一了百了?
因为对于事务所而言,唯一的资产就是“人”。
这些顾问和审计师相当于工厂里的生产线,只不过生产的不是工业品,而是各种报告。
工厂不能因为这个月订单少,就把生产线拆了。
否则下个月订单来了,生产线可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建起来的,到时候怎么接活?
事务所也一样。
业务少的时候,合伙人不想亏钱又不想拆生产线,于是就有了“无薪假”这种东西。
2008年,不光中国休了无薪假,全世界都休了。
2024年,历史重演,不过这次不是金融危机,而更像是安然事件。
审计这东西,外人接触得少,觉着很神秘。
甚至有人以为,既然有准则,那么出来的审计报告就应该可丁可卯,PWC做出来的跟KPMG的就该一模一样。
虽然我当年做的是咨询,但很多都要围绕着财务报表展开,少不了跟审计团队配合。
服务过的公司,没有100也有90。
这么多年,看过上千张报表,还没见过一张不需要调整的。
不光是我,你去问审计师,如果真有一张报表,找不出调整项,看他们敢不敢签字?
为啥所有报表都需要调整呢?
根本原因,还是因为会计准则本身就允许主观因素存在。
例如一家建筑工程企业,接了一个项目,100亿,10年完工。
现在刚干了1年,离完工八字没一撇,你说怎么计收入?
如果不计,那就只能等到10年后统一计。
体现在年报上,就是巨亏9年,第十年有个100亿的盈利。
这显然不可能。
所以,每年都需要计收入。
那么问题来了,每年计入多少合适呢?
平均计入10%行吗?
不行,因为工程进度并不是平均的,通常前期进展快,后期会放慢。
那究竟每年计入多少呢?
你可以根据发生的成本计算当期收入,也可以根据对方给你确认的完工比例计算。
而成本中,又有很多前期一次性投入。
例如买个挖掘机,要用10年,每一年摊多少成本?
对方怎么确认完工比例?
也没有固定标准,双方关系不好就拖着少确认。
关系好,那就商量着来呗。
这里面就有非常大的人为调整空间。
10年100亿的项目,第一年确认5亿到20亿,都有可能,中间可是几倍的差异。
分公司给总公司报账,如果今年业绩已经完成了,超出部分也没有奖励,那就报个5亿,把15亿留到后面报。
如果业绩完不成,分公司老总没法交差,那就报个20亿,先交差再说。
只要不是严重违反会计准则,都属于合理利用规则。
我们做咨询项目,没有那么高的独立性要求。
有时候跟分公司关系处得比较融洽,就会明着给他们建议。
例如他想报20亿收入,一看同比增长百分之好几百,有点过火儿,就会劝他少报点,报个10亿,说得过去就行,绩效就别要了,等明年再说。
这样业绩增长平滑一些,在总公司不至于冒泡儿。
只要你不冒泡儿,审计那边也不会较真儿,就让你过了。
毕竟审计不可能可丁可卯儿,有一个重要概念,叫“重要性水平”。
意思就是,你做的报表,跟我认为的报表,之间允许一定的差异,大概百分之几,甚至百分之十几。
对于一家几千亿规模的企业,有个100多亿差异,审计一般就不管了。
这是审计制度允许的,就算将来查,只要差异在重要性水平以下,审计师不必担责。
这就是为什么当年安然丑闻闹得风雨飘摇,而安达信最后却被法院判定无罪的原因。
虽然法院判定无罪,但市场却不这么认为。
毕竟你签的可是无保留审计意见,就算不是同伙,你也被安然骗了,但你审计师是干嘛吃的?
拿人钱财,与人消灾,现在钱收了,事办砸了,别管是意愿问题还是能力问题,总之招牌是砸了。
所以,法院宣判后,安达信马上倒闭,员工就地解散。
而出来的这批人,绝大多数就是去了PWC,现在还没走的基本都是合伙人了。
如果这次PWC因为恒大的事请再倒闭,那这帮人可就真成“三姓家奴”了。
但目前看来,似乎还有转机。
作为恒大14年的审计师,中间又换过几次会计准则,这里面辗转腾挪的空间太大,最后法律怎么认定,现在还不好说。
很可能如当年安达信一样,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毕竟审计师干的就是这种“尽职免责”的买卖。
做的一切就是万一将来出事能够自保,好一点甚至可以撇清干系。
与安达信不同的是,毕竟PWC的根基在美国,恒大虽然恶劣,但毕竟是个中国公司。
是中国公司就可以甩锅,不但可以甩给恒大,还可以甩给中国金融机构,甚至甩给政府。
最次还可以把中国业务做切割,不至于影响根基。
留得青山在,什么时候风声过了,胡汉三组织个还乡团就杀回来了。
只不过现在恒大还在抢救,切割为时尚早。
但恶果已经逐渐显现,那就把生产线暂停,伺机而动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