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与发展:粤澳文艺互动机制建设探析

文摘   文化   2024-04-24 17:52   中国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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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刘景松,文学博士,副教授,澳门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



[提 要] 粤澳一衣带水唇齿相依,同属岭南文化,关系极其密切。由于特殊历史原因,两地分途发展,并形成了各自的风貌品相和特点优势。加强并深化区域合作一直是粤澳两地政府的施政内容和工作安排。在推进大湾区建设的新时代背景下,粤澳之间的融合发展,无疑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建构粤澳文艺互动机制,其现实基础厚实,制度优势明显,可实施路径多,操作性强。两地应立足于新的时代高度,充分发挥地缘、人缘、业缘以及经济文化等层面的独特优势,携手共进,为实现跨界融合发展而努力,为推动未来经济社会全面提速奠定基础。

[关键词] 粤澳 文艺融合 互动机制 实施路径



在区域文化交流合作中,文艺机制的搭建与运作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稳健成熟的机制往往发挥着难以估量的作用。围绕文学、影视、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戏曲戏剧等文艺类型的交流活动,不仅推动了文艺的合作与发展,而且丰富了多样文化空间的建构与想象。作为南中国相对发达的两个经济体,在推进大湾区建设的新时代背景下,广东与澳门之间的合作,拥有地缘、人缘、业缘以及经济文化等层面的独特优势。在当今文艺发展呈现出新动态、新趋势与新问题的形势下,粤澳合作有必要进一步突破地域局限,携手打造恒常状态的文艺互动机制,完善创新机制平台建设,为促进两地文艺事业繁荣发展奠定基础。

一、构建粤澳文艺互动机制的内涵


与重要意义



所谓文艺互动机制,泛指促进文艺领域有机联系、相互作用和有效运转的工作程序、规则。粤澳同宗同族,语言相似,通婚联姻普遍,民间信仰一致,这就决定了包括文艺活动在内的两地之间的日常工作生活往来密切、互动频繁。这些活动,既可由民间自发组织形成,也可以体现在政府工作机制中。
从民间层面上来说,粤澳文艺活动往来是一种天然的存在,其表现范围极为广泛,内容也非常丰富,一般情况下不会发生变迁、分化、式微、断裂等现象,并且多以潜在的隐性的方式展开,参与主体彼此之间沿袭承续遵循相关规则或潜规则。这些规则或潜规则,本质上具备了机制的属性与功能,扮演着“前机制”的角色,在活动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无论是海禁时期,抑或思想解放时期;无论是清末维新思想时期,还是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粤澳两地间的文艺互动就一直存在,也长期有效运作,并惠及千家万户,产生了广泛深远的影响。即便在改革开放之前的某一特殊时期,粤澳间的互动合作链也从未断裂、合作步伐从未停歇。它是以一种充分体现两地民众实际需要,看似不徐不疾实则有序渐进式的姿态前进,并呈现出星火燎原之势。
在不同历史时期,两地间的文艺互动,其活跃程度与规模影响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活动程度的公开性与隐蔽性、活动主体的单一性与群体性、活动缘起的自发性与计划性、活动性质的官方性与民间性等。有的互动是以一种和风细雨般的低调方式展开,有的则在官方或大社团主导下大张旗鼓高调进行,这些互动所造成的效应与影响也因此泾渭分明,但二者都具备有效性和正向性,都对两地合作实现范围全覆盖有所助益。


体现在民间层面的、形成于实践活动中的规则,其有效性和权威性自是不容置疑,但往往受到经费等限制,常态化的较少。相对于民间活动,由政府部门组织牵头的工作有政府公权力作为保障,资金更加充裕,更易推行,也更见成效。回归以来,国家批复粤澳合作特殊优惠政策、先行先试政策颇为密集,支持合作力度大,探索创新多,为粤澳两地合作打开了全新局面,也为粤澳文艺互动机制的建构提供了机遇。两地合作层次不断提升,合作领域向纵深拓展,合作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其成效明显,成果丰硕。粤澳文艺互动机制的建构与运行,显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建构粤澳文艺互动机制,既符合互惠互利、携手共进的大原则,又能够呼应新时代复兴伟业的诉求。对于境外华人而言,全球化使原先相对单纯的文化认同和情感归属产生了微妙变化。一方面,随着时间的流逝,移居境外的老一代华人华侨纷纷老去,自幼背井离乡连同在异域异邦出生的新一代与故土家园的联系越来越少,“根”的意识渐次淡化,又因为受限于空间距离,导致与宗主地之间的亲缘、地缘、神缘关系越来越淡薄。另一方面,得益于全球化蔓延伸展,“五缘”网络中的经济结构性与生成性因素日趋丰富多样。在此过程中,以业缘、物缘为背景的利益链条有望演化为一条新的联系纽带——以一种特殊的商业经济方式——对文化认同和情感归属起着接续、归位、夯实与加固的作用。共同的信仰、共同的利益追求和业务来往,加上切磋和交流的需要,对于同宗同族但分处于不同地域的商家业界而言,不啻一份难逢的资源与机遇,需要牢牢把握。这就为境外域外与宗主地之间的合作发展预留了空间。建构粤澳文艺互动机制,并使之常态化,这对于粤澳双方来说,是一条需要加大力度、加快步伐,汇聚力量全面推进的理想途径。


二、建构粤澳文艺互动机制的


现实基础:  以“五缘文化”为视角



(一)澳粤文化的从属关系与分途发展

广东文化主要以岭南文化为主。岭南文化以农业文化和海洋文化为源头,受地理环境和历史条件影响,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吸纳和融汇中原文化和海外文化的营养成分,逐渐形成自身突出的崇商重利、冒险进取、内外开拓等属性与特点。澳门文化乃岭南文化的分支,具有鲜明的海洋商业文化色彩。从行政单元来说,澳门直至 16 世纪中叶以前与珠海、中山都属于同一地方管辖。从文化单元来说,澳门直至 16 世纪中叶以前与环珠江口地区的文化、生活、风俗是一致的。
但是,澳门文化并不仅仅从属于岭南文化,也拥有自己的文化新质。它萌芽于宗主地 (岭南)文化的胎型,经过 400 多年不间断地纳新,在面相上呈现出异于岭南文化的更为丰富多元的“澳门文化”。由于地缘关系以及各种历史原因,澳门较早而且频繁地——以主动或被动的态势——与外界文化碰撞交融,在辨析、吸收、摹仿乃至学习践行西方文明文化方面拥有相当的积累与优势。16 世纪中叶,葡萄牙人入居澳门,澳门逐渐成为中国与外国、与西方文化交流、碰撞、融合的桥头堡。在大航海时代,澳门就是一个国际自由港,一个海上交通枢纽和贸易中心,国际化程度高。数百年中西文化交流和频繁的人口流动,以及在西方政治与法制文化的影响下,澳门文化具备了鲜明的多元色彩,并由此形成自己独特的开放多元、中西合璧、中西互映等文化品格。
澳门文化的核心依然是岭南文化,但在接受外来新事物、吸纳“他者”文化方面,澳门文化其气度更为彰显;在包容融汇外来文化方面,其胸襟更为豁达。不仅如此,近代以降,西方近代科学技术、宗教艺术、价值观念等,大都通过澳门传入广东,继而扩散渗透到内地,某种意义上造就了岭南文化既“得风气之先”,又“开风气之先”。也正因为此,可以说,16 世纪中叶以后的岭南文化与“澳门文化”,存在一种独特的运行方式,即二者以一种相互促进,双向互动的姿态并存于南国文化百花苑,平稳地运行。




(二)“五缘文化”视野中的粤澳互动

所谓“五缘”,即指以宗族亲戚关系为主的“亲缘”,以邻里同乡关系为主的“地缘”,以宗教信仰为主的“神缘”,以同业同学关系为主的“业缘”和以物为媒介的“物缘”。“五缘文化研究”,就是以亲缘、地缘、神缘、业缘和物缘为内涵的五种关系的文化研究。五缘文化研究自 20世纪 80 年代末开始兴起,被认为是沿海地区对外开放、发展地方经济的经验总结,是华人、华侨史的一个社会学概括。在五缘文化理论中,亲缘、地缘、神缘三要素与文化认同关系较为密切,而业缘、物缘则侧重于经济认同。将澳门社会以及粤澳关系置放于五缘文化理论坐标中考察,结合大湾区合作框架协议精神,通过对两地经济文化等领域的互渗、互动关系的分析探讨,有助于进一步阐述和揭示粤澳两地合作基础与固有优势。结合华人社会结构和人际网络交集情况考察,可以发现,包括建基于宗族亲戚关系之上的亲缘、地缘乃至神缘等现象,在澳门经济文化发展进程中表现得极其活跃。



1.关于亲缘。在传统文化视野中,家或家庭有着不同于民族和国家的固有属性与内蕴,它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组织形式。这种社会形式由不同的个体组成,并非简单的个人相加,而是由存在姻缘关系和血缘关系的夫妻、父母、子女聚合而成。这也形成了中国特有的以家为核心内容的传统文化。中国文化是“家文化”“血(亲)缘文化”。家(家庭)是中国社会的历史起点,是中国社会结构的原点所在。来自同一或不同家庭的成员,通过迎娶婚嫁等形式生育添丁,发展人口,并在此基础上催生了亲戚关系;家与家之间,经过数代生殖繁衍,壮大势力,在此基础上建立起宗族体系。以宗族亲戚关系为主的亲缘,就是在家(家庭)的基础上如滚雪球般繁衍、茁壮、发展。同时,以宗族亲戚关系为主的亲缘,在血亲情感取向基础上,因应生存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生发出并辐射到社会人际的一整套伦理道德等处世准则,进而凝聚成中华民族的文化价值观念,发挥着重要的社会功能作用。这一自发性的运行模式,长江流域如此,黄河流域如此,南粤大地如此,澳门同样如此。由于长期“孤悬海表”,社会生态相对安稳,没有遭受荒唐年代的各种文化运动冲击,甚至可以说,在澳门,这一类价值观念与立世守则的实际表现更加鲜明突出。



2.关于地缘。与亲缘相比,地缘强调邻里同乡关系,其外延更为宽广,是加强版的“亲缘”,是“放大”了的家,某种意义上可以视为亲缘的增重与外化。当亲缘、地缘发展到一定程度,形成一定规模,达到一定的影响范围,同乡会、联谊会一类性质的社团便应运而生。一般而言,社团是由一群具有某种共同特征或共同利益的个体人为地组成的社会组织,并能发挥其特定的功能作用,具有非营利性、民间性、正式组织性、开放性(指成员的出入自由)四大主体特征。如果说,家是人类自身生产的原初社会组织,是国人的精神寄托和心灵归宿,那么,依托邻里同乡地缘关系所产生的同乡会,就是文明社会生产发展历程中产生的高级递进组织,是邻里乡亲聚会,沟通情感,促进友谊,增进合作的生活舞台。澳门是一个典型的社团社会,60余万人口中,各类社团数量多达7000个,平均不到 100 人即拥有一个社团。这 7000个社团,其社员因何而来?其组织因何而聚?答案是明显的,那就是社团中人,生活风俗一致,文化背景相同或相近,都有共同的崇拜对象和宗教信仰。这其中,以地缘关系为主的包括同乡会、联谊会在内的诸多社团,吟唱着涵盖文艺事业等诸多社会事务的通调。20 世纪 70、80 年代以来,通过亲缘、地缘、业缘等关系,大批外来人口移居澳门,这一现象类似于早期华侨沾亲带故越洋谋生的“链式移民”。初来乍到的新一代澳门人,为求尽快融入本地生活,在亲人家属之外,往往愿意通过同乡会,了解当地社会的基本情况及谋生资讯,当遭遇现实问题时,出于便利、信任以及有效性等因素考虑,也是习惯性地先求助于同乡会,借助同乡力量及人脉关系,解决眼前问题,这种社团文化无疑是一笔无形的财富,所发挥的作用往往超越主流社会的服务资源,尤其是在情感交流方面,更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可以说,新旧移民多以亲缘、地缘、业缘关系划分群体,并以直接经济利益和业务交往作为维系其间的纽带。这其中,“五缘”内涵发挥了重要作用,产生了不可估量的正向影响,地缘关系因此释放出新的优势,表现出强盛的生命力,为家庭团聚、族群和睦相处以及社会和谐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



3.关于神缘。中国传统的儒释道与西方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多元宗教并存于斯。由于宗教信仰自由,信徒占澳门社会人口比例高,宗教活动频繁,多元宗教和谐共处,澳门一度成为远东宗教文化中心。随着人口的频繁迁移流动,特别是内地居民的不断迁入,包括神明崇拜、祭祀仪式等各种宗教文化也相继被带入澳门,女娲、妈祖、鲁班、关帝、济公、包公、土地公、虎将军、马将军、临水夫人等外地神明由此得以翻山越岭,“会师”濠江,庇佑万民,相关的信仰文化开始得到广泛传播。外来神明与本境神灵谭公神等,各备神台佛龛,各有信众门徒,澳门宗教遂至于信仰绵延、香火大旺,而宗教活动更成了善男信女和广大市民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成为民众风俗,并构成澳门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宗教信仰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神缘”,践行宗教精神,兼顾自身发展需要,二者合力为一股可持续性力量,产生巨大作用,成了澳门地域文化的一道奇特景观。由于衍生出新的形式和内容,借助澳门特殊的地理区位便利和优势,上述宗教信仰活动,多能影响辐射到世界各地的华人社区,同时也在宗主地产生积极反响。在地化的宗教信仰与宗主地业界的交流联系相当密切,增进了各地之间的文化交流。这对于建构粤澳两地的互动机制,具备不凡的现实意义。


4.关于业缘和物缘。亲缘、地缘、神缘构成社会文化认同的内核三维,业缘、物缘则指向经济认同,是经济范畴的纵深两极。对应在粤澳两地,随着时代发展和族群的代际更替以及大湾区时代的到来,围绕业缘、物缘而来的协同效应与发展趋势势必得到强化。国人重乡情,折射出的则是五缘文化的“乡里效应”。乡里效应指的是居住在同一个地域或邻近空间的人,交往最多,关系最密切,也最容易融合。老一代华侨漂洋过海,大多得到有亲缘、地缘关系的亲友助力,他们在居住国形成了以方言或地域为主体的群体,结成商帮,比如东南亚地区的广东帮、福建帮、海南帮等,各帮的商业活动也往往侧重于一些地方或某些物产。于是,华商间的业缘和物缘关系得到巩固与发展,也因此突破亲缘、地缘限制,形成了一些对内协调华人社会的内部矛盾,对外则代表华人权益发挥效力的业缘、物缘团体。在澳门情况也多类似。因业缘、物缘关系而注册成立的同业公会、同乡会馆、行业商会等为数不少,这些社团组织与亲缘、地缘亦有交集,但侧重经济层面的传播流通运作。如文化文艺演出、文化产品流通、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等,均与此有莫大关系。
随着全球化步伐的加快以及区域交流合作的加强,以经济关系为基础的业缘、物缘关系随之出现了增强趋势,以文化认同为导向的亲缘、地缘、神缘关系,也随着五缘文化网络的结构性调整而被赋予了新的历史使命。大湾区的合作目标是“努力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为更具活力的经济区、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和内地与港澳深度合作的示范区,携手打造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就经济发展愿景、文化身份认同层面看,五缘文化极好地契合了粤澳合作的现实需要。当代文化经济的合作与发展,已经不仅是通过某种制度结构来体现,而更多以族群联系和人际关系为基础,进而通过对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各种资源进行整合而形成的。在这一进程中,以五缘文化为利益基础的粤澳文艺机制互动合作发展,显然可以起到积极作用。


三、构建粤澳文艺互动机制

 

          的政策优势



澳门命运维系于祖国,澳门的前途和发展与国家利益息息相关。回归以来,港澳两地均被中央政府赋予了发挥更大作用的历史使命。国家战略的部署、制定与实施,对于澳门经济社会的发展,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就同音共律、唇齿相依的广东省而言,其各项文化规划纲要等文件都与澳门有不同程度的密切关系,涵括区域合作以及文化建设、文化交流合作与文艺互动机制建构等诸多课题。粤澳合作既遵循区域合作的普遍规律,亦不断探索形成自身鲜明特色,成为“一国两制”下区域合作模式的生动写照。


(一)广东:从“建设文化大省”到“建设文化强省”

粤人以敢试敢闯和创新实干著称。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一跃成为全国第一经济大省和全球制造业重要生产基地。然而,就全国范围看,作为经济建设排头兵的广东,其发展尚有不尽完善之处,如“部分发展指标靠后、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区域发展不平衡、文化教育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依然存在。为求达到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文化发展水平,广东省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希望通过实施“建设文化大省”“提升文化软实力”“建设文化强省”等战略,在文化建设方面取得领先优势,进而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文化动力保障。
自2002年12月广东作出“建设文化大省”的战略部署以来,南粤大地对自身文化的挖掘整理与推广,可谓不遗余力,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向整个改革开放中的中国提供了自己的文化、自己的语言、自己的声音。” 其后,广东分别于 2003 年、2009 年发布《广东省建设文化大省规划纲要(2003—2010 年)》《关于加快提升文化软实力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文化强省的新战略目标。建设文化强省,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动态系统工程,其战略目标不是单一的,而是一个包涵经济发达、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的整体目标。为实现由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的跨越,2010年7月,广东省正式出台 《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 (2011—2020 年)》(以下简称 《强省纲要》),推出“广东文化强省建设十项工程”。检索相关“建设文化大省”“提升文化软实力”“建设文化强省”等规划条文,不难发现,无论是总体要求、发展目标,还是指导思想,广东都强调利用自身独特的地缘优势和人文资源优势,发挥有利条件,引进借鉴国外先进文化发展成果及经验,深化与海外、港澳台地区的文化交流与合作。其中,对于拓展粤港澳台四个地区之间的文化交流合作的章节内容,也多有着墨。



(二)澳门:建设“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和“文化永续之城”

回归前,葡人奉行“无为而治”政策,致使澳门经济陷入长时间的低迷。在此大气候下,政制、法律、基建、环保等范畴几无亮点表现,教育、文艺领域亦乏善可陈。回归初期,经过数年的“固本培元,稳健发展”,澳门社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特别是2002年以降,在旅游博彩业的强劲带动下,澳门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政府库房日趋丰盈,经济建设一日千里,博彩业呈现出爆炸式的高速发展势态,短短数年间就坐稳了全球博彩业的头把交椅。在致力经济民生建设发展的同时,特区政府亦高度重视文化教育领域的规划发展与革新,不断推出新举措,为保持澳门经济社会可持续多元稳健发展做了多方面的探索与尝试。1999年回归伊始,由于刚刚进入“一国两制”“澳人治澳”的新时期,施政报告就提出“完善各高等教育机构的功能及提升高等教育的质素”“积极培育优秀的青年”等目标。此后,施政报告中关于加强区域合作、提升教育文化的内容逐渐增多。如2004年提到“我们的人文建设,已不能满足社会全面发展的需要”。2005 年又提出,要“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出一套全面和长远的文化政策及其发展策略”。2010 的施政报告则强调要“把文化工作放在整个特区建设的全局加以谋划,形成新的更加有利有序的工作格局”。并在“促进区域合作联动”篇章中对加强澳门文化建设、加大澳门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推广、整合发展文化旅游和休闲旅游、打造文化旅游品牌、塑造世界休闲旅游城市的形象等内容作出了详细阐述。2011 年 3 月 16 日,国家“十二五规划”出台。行政长官崔世安在 2010 年施政报告中提出“塑造世界休闲旅游城市的形象”与国家“十二五规划”战略中“支持澳门建设世界旅游休闲中心”的定位,既有时间顺序呈递,又有内在逻辑关联的呼应关系,充分体现了中央政府对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施政安排的信任与支持。
随后数年的澳门施政报告,都一再强调要进一步巩固和发挥优势,积极打造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和建设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努力开拓发展空间,主动参与区域合作,加快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步伐。随着国家“十三五”规划的制定出台,澳门打造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和建设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的发展定位更加明确。2016 年,特区政府首次制定颁布《澳门特区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 年)》,描绘了未来五年澳门社会发展的总体蓝图。在文化建设方面,提出将澳门打造成“文化永续之城”。至此,打造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建设文化永续之城成了澳门政府与民间的政治共识和努力方向。


(三)两地共识:《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等政策的制定实施

文化实力乃 21 世纪国家和区域竞争力的关键要素,文艺事业是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文艺事业的发展,既有赖于区域自身的资源禀赋和外部环境,也与区域联动效应的发挥息息相关。现有出台实施的关乎粤澳未来发展的各项政策协议,多能遵循“三条合作原则:一平等协商、互利共赢、优势互补;二先行先试、重点突破、逐步推广;三统筹规划、合理对接、协同发展之精神”。这既是粤澳合作经验的总结,也是指导粤澳深化合作的重要准则。对于推动粤澳更紧密合作,促进经济、社会、文化、生活等方面融合发展,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携手建设亚太地区最具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城市群,共同打造世界级新经济区域,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可谓及时且有必要。
2011年,广东与澳门签订《粤澳合作框架协议》,该协议立足当前粤澳合作实际,全面涵盖经济、社会、文化等合作领域,体现双方合作共识和社会主要要求,“并提出一系列非常具体、务实、可操作的合作举措,成为扎实推进粤澳更紧密合作的重要支撑”。2014 年,广东省又推出了专门性政策文件《粤港澳文化交流合作发展规划(2014—2018)》。建设恒常机制、加强与域外国家地区之间的文化交流合作,对于广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这一进程中,鉴于地缘、人缘、业缘以及长期密切的经贸往来,粤澳两地的文化交流、文艺深度互动便是一条较佳的道路选择。建构常态化的文艺互动机制,对于粤澳双方来说,既能体现两地文化渊源,又合乎时代发展需要,有必要汇聚各方力量,全速推进。


结 语



以上分析可以看到,粤澳两地间的文化交流、文艺互动数百年来从未曾中断。近年来,随着全球化步伐的加快以及区域交流合作的加强,面对日益激烈的国际国内文化竞争和经济文化加速融合发展的新背景、新趋势,粤澳两地政府动作频频,制定出台的政策协议越加密集。为加强交流合作,两地政府都加大力度,投放更多资源,携手打造行之有效的互动机制,以期促进两地文艺事业繁荣发展。建构粤澳文艺互动机制,符合互惠互利、齐头并进原则,势必进一步增强粤澳文艺的凝聚力,提升各自的文化软实力,更好地回应时代要求。目前,粤澳合作机制已在稳健运行中,但合作过程中仍有各种问题亟待解决,合作空间仍有待提升改善。文艺互动机制的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的系统工程,如何对工程成效与不足进行科学评估,是一个具有现实意义的话题,有待进一步深入探讨。


本文刊载于《港澳研究》2018年第1期,部分内容有所删减,相关注释请参考原文。

编辑:张政君

图片:张政君

指导老师:龚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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