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州委第十二轮巡察完成进驻

文摘   2024-11-05 14:39   云南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近日,十届州委第十二轮巡察完成进驻工作。州委派出6个巡察组对州卫生健康医疗系统和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财信投资集团等12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

被巡察党组织分别召开了巡察工作动员会,传达了州委书记陈明在听取十届州委第十一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时的讲话要求,通报了近年来干扰对抗巡视工作的典型案例,州委各巡察组组长作了动员讲话,被巡察党组织负责同志主持会议并表态发言。

州委巡察组组长强调,巡视巡察本质上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肩负着“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开展巡察监督,有利于帮助被巡察党组织找出影响阻碍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存在的问题堵点和短板弱项,推动部门单位或行业系统全面深化改革,促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夯实党的执政根基,以巡察监督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州委巡察组组长指出,巡察监督既是对被巡察党组织的政治体检,也是对党员干部的政治关爱。州委巡察组将坚持实事求是和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清廉云南”建设文山行动,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监督重点,紧盯权力和责任,着重检查医疗卫生领域和国有企业综合改革过程中,项目工程建设、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领导干部失职失责、违纪违法、制度机制漏洞等突出问题,厘清问题背后的单位职能责任、班子工作责任、干部岗位责任,如实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将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州委巡察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思想态度,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勇于检视自身问题,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扎实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努力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改革任务取得新突破的不竭动力。

州委巡察组将在被巡察单位工作50天左右。巡察期间,各巡察组设有专门信访电话和举报信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州委巡察组受理信访举报时间截止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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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州委巡察办

作者 / 杨龙江

编辑 / 查为媛

审核 / 州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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