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寝”注意!

政务   2024-12-10 16:01   天津  


校园宿舍是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天气渐冷,正是用电增加、火灾多发的时候,如何保证宿舍消防安全,同学们一定要谨记!


消防安全时刻牢记在心,了解防火常识防患于未然。


防火于未“燃”



学会使用灭火器材

灭火器


室内消火栓


1. 打开消火栓的箱门,取出水带和水枪。
2. 在空旷区域充分展开水带。
3. 将水带的一端连接消火栓,另一端的水带接口连接水枪。
4. 准备完成后一人打开消火栓阀门,另一人对准火源根部灭火。


学生宿舍的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设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且需保持完好有效。若存在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如果学生宿舍存在违反消防法的行为,相关责任单位或个人将会面临法律责任。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可能会受到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若因违反消防法规定而造成火灾等严重后果,还可能涉嫌犯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来源应急普法

编辑/制作:李曼

审校:唐远东

审核:刘春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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