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会放烟花爆竹吗?
可能还要扩大!
近日,官方发布了关于《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通告》的征求意见公示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绍兴市关于烟花爆竹“双禁”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区安委办起草了《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1月2日至2024年12月1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12月1日前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我局将及时回复。也可书面反馈我局,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联系地址: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恒利东四区24幢
电话:0575-82505618,0575-82192597
传真:0575-82191212
邮编:312300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上虞区烟花爆竹禁放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以下简称“禁放区”)为:
(一)主城区及周边禁放区域:包括百官街道、曹娥街道、东关街道、道墟街道、梁湖街道、崧厦街道辖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片区)、小越街道部分辖区、驿亭镇部分辖区(详见附件)。
驿亭镇西部(北至小越湖村界,西至金家岙村、路东村界,南至西华瑶村、潘家陡村界,东至五洲村东界至和尚桥,连接下闸桥沿乡道至百夹线白马湖加油站,沿驿丰线至潘家陡村路口)
小越街道西南部(东至倪梁路,南至小越街道-驿亭镇交界,西至小越街道-百官街道交界,北至小越街河—半清江—冯胜路)
(二)其余乡镇:章镇镇、丰惠镇、上浦镇、汤浦镇、永和镇、谢塘镇、盖北镇、长塘镇、岭南乡、陈溪乡、下管镇、丁宅乡建成区(详见附件)。
章镇镇(北至新城路,东至和谐路,南至谢瑜路,西至104国道)
丰惠镇(北至杭甬运河北岸,东至黄浦桥,南至环城南路,西至丰章公路)
汤浦镇(东至舜岸路,南至塔山下村道,西至联盟路,北至转山头)
上浦镇(北至指石路,东至中国邮政门前无名路(辉煌路与指石路连接线),南至上浦派出所门前无名路,西至上三高速)
永和镇(北至余梁连接线,东至永和邮电所,南至街河南首(最南面居民区),西至梁弄大溪)
谢塘镇(北至灵惠街,东至万安路,南至晋生街,西至进港公路)
盖北镇(东至镇丰直路,南至中心横路,西至联合村与兴海村交界,北至联合村进村道路)
长塘镇(北至长塘村狮子河,东至绍兴市上虞远足蜡业有限公司东面道路,南至长塘镇人民政府南面景观公路,西至浙江东管管业有限公司东面农田)
下管镇(北至幸福亭公园,东至绕镇公路,南至管芦线,西至联新桥村西桥片区)
岭南乡(北至隐潭路以南,东至卢马路以西,南至山居路以北,西至井枫线以东)
陈溪乡(东至生畈自然村,南至石笋山景区,西至石笋山景区,北至许天自然村)
丁宅(东至中街,南至丁宅街,西至育才路,北至人民路)
(三)其他重点区域:1.文物保护单位;2.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5.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6.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7.商品交易市场。
二、在禁放区内,任何单位、个人在任何时间都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的通告》(虞政发〔2024〕2号)同时废止。
来源:上虞政府网
编辑:王柳莺
责编:龚洁颖
终审:陈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