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银龄行动”有何创新之处?重点工作有哪些?民政部新闻发布会详解

文摘   2024-11-21 19:14   江苏  

11月20日上午,民政部、全国老龄办、中国老龄协会共同在京启动新时代“银龄行动”。下午,民政部举行2024年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第三季度以来民政重点业务工作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并详细介绍了新时代“银龄行动”、全国“银龄行动”信息服务平台和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有关情况。民政部老龄工作司副司长张晓峰,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邦华,中国老龄协会权益保护部主任、一级巡视员刘增瑞出席发布会。民政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国际合作司)副主任李婉丽主持会议。
新闻发布会现场
民政部老龄工作司副司长 张晓峰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 李邦华
中国老龄协会权益保护部主任、一级巡视员 刘增瑞
张晓峰介绍,“银龄行动”是以老年人为主体,坚持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以开展智力援助和参与基层治理、社会服务等为内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志愿服务活动。从2003年开始,全国老龄委连续组织开展“银龄行动”,从5省份试点到31省份全面推开,由省及市、由市及县,形成国家、省、市、县携手发动各领域老专家开展支农支教、健康服务等公益行动的良好局面。截至今年7月底,全国参加“银龄行动”的志愿者超700万人次,开展援助项目4000多个,受益群众4亿多人次。

张晓峰表示,与以往的“银龄行动”相比,新时代“银龄行动”参与主体从老年知识分子拓展到全体老年人,行动内容从智力援助、技术帮扶为主拓展到“银发巡逻”、儿童托管、互助养老、全民参保、扶残助残、探访关爱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开展形式从线下活动为主拓展到线上线下相结合,需求导向更加明显,规模质量同步提升。

发布会上,张晓峰还介绍了新时代“银龄行动”的总体目标:2024年,全国老龄委有关成员单位、各省级老龄委要做好“银龄行动”筹划安排,推动“银龄行动”有序启动,各省级民政厅(局)、老龄办至少开展1项主题活动。到2026年,“银龄行动”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不断提高,成为长期开展的老年志愿服务项目。到2028年,“银龄行动”机制健全、制度完备、管理规范,成为我国老年人社会参与、老有所为的重要品牌。张晓峰表示,下一步,将重点从六方面发力:一是巩固拓展智力援助“银龄行动”,二是创新开展基层治理和社会服务“银龄行动”,三是把“银龄行动”延伸到经济社会发展更多领域,四是有效拓宽“银龄行动”参与渠道,五是提升“银龄行动”管理服务水平,六是加强“银龄行动”品牌建设。

关于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李邦华介绍,坚持适老化设计理念,通过五大功能“一站式”服务,努力将平台打造成各地养老服务政务平台的总枢纽。一是平台汇集各级民政部门发布的养老服务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标准规范、办事指南等实用信息,政策资讯一目了然;二是平台汇集全国超过40万家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助餐点的点位信息,养老地图一键查找;三是平台清晰展示每个养老服务站点的概况、空余床位、服务项目等内容,场景呈现一网统揽;四是随着与省级服务平台完成对接,平台将实现在线办理养老服务津(补)贴申领、养老机构备案等业务,服务事项一站办理;五是与全国“银龄行动”信息服务平台已经实现了双平台一键关联。平台自今年重阳节试运行以来,日均访问量超过15万次,累计访问量已接近550万次。

关于全国“银龄行动”信息服务平台,刘增瑞介绍,该平台是服务于全国老年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集政策与信息发布和志愿服务供需双方资源对接于一体的平台,主要提供银龄新闻、银龄动态、银龄风采、银龄服务等四方面信息服务。同时,刘增瑞还介绍了“银龄行动”志愿服务队有关情况。他表示,这支队伍依托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具体组织,以开展智力援助、参与基层治理、社会服务等为主要活动内容。团队成员由自愿参加中国老龄协会组织开展的“银龄行动”公益活动的老年志愿者组成,原则上年龄在55到70岁之间,具体包括全国“银龄行动”公益形象代言人,以及教育、科技、农业、文化、卫生健康、体育等领域的专家志愿者。这些志愿者热心公益事业,平时各自在所在单位和社区做志愿服务,中国老龄协会组织开展重大“银龄行动”时,大家自愿报名参与。目前,这支以知名专家志愿者为骨干的队伍已初步建成,人数已达到300名。

记者从发布会上还了解到,今年第三季度以来,各项民政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在民生兜底保障方面,印发《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会同财政部印发试点工作方案,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在社会组织管理方面,出台《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持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在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方面,扎实推进“乡村著名行动”,今年以来各地共命名乡村地名29.4万条,设置乡村地名标志15.2万个。在社会事务管理方面,截至目前,全国已累计办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43.4万对;残疾人两项补贴已分别惠及1190万困难残疾人和1615.7万重度残疾人,平均保障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61.9元、129.1元;“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共救助流浪乞讨等临时遇困人员21万人次。在老龄工作方面,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的指导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推进老年阅读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2023年度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公报,指导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2024年全国“敬老月”活动。在养老服务发展方面,会同24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的若干措施》;截至第三季度末,高龄津贴、护理补贴、养老服务补贴、综合补贴分别惠及3722万、94.3万、509.6万、65.8万老年人。在儿童福利保障方面,在国家层面首次建立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制度,组织开展全国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工作。截至第三季度末,全国集中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971.4元、1511.9元、1500.7元。在慈善事业促进方面,截至目前,全国慈善组织超过1.5万家,累计备案慈善信托2104单,合同金额超过80.2亿元。(本报记者  张雨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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