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是法院一楼大厅吗?有一个快递需要您签收。”
12月17日上午,立案大厅干警接到快递员的电话,认为是当事人邮寄的立案材料。签收打开后,一面印有“崇法明理,公正廉明”的锦旗映入眼帘。
据了解,湖州某公司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在叶县法院申请了民事一审立案。因涉及材料不完整,证据不足等问题,首次立案时审核员驳回了该案件的立案申请。在驳回意见中详细告知了当事人需要完善的资料,并备注了立案大厅的联系电话。
随后,当事人联系了立案大厅,经再次释明需要完善上传的立案材料后,该案件当日审核通过转入调解程序。该公司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及服务满意。并表示“我们公司在好多法院都有类似案件,你们法院立案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真好,驳回原因写得清楚明了,最主要给我们留了咨询电话,我们打电话就能联系上”。目前,该案件经调解已顺利结案。
叶县人民法院秉承“司法为民”工作理念,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为出发点,针对当事人法律知识薄弱,不懂立案流程,对诉讼环境陌生等实际情况,选任沟通能力强,业务素质精,热情耐心高的工作人员,及时为当事人做好立案引导、法律解释、辅助立案等工作,用心用情用力解决来院群众的“关键小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立案服务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供稿:郝晓辉
图片:郭倚梦
审核:刘杏媛
编辑:赵清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