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法院安检比坐飞机还严?
我开庭都快迟到了!
有必要这么严吗?
就你们法院麻烦,我去了好多单位,从来没有这样的。
进其他单位都不需要安检,为啥偏偏法院要安检?
这里又不是机场,也不是火车站。干嘛要安检!这不是门难进吗?
严格复杂的安检流程真的不是“门难进”哦,我们往下看:
你怕了吗?
其实,法院安检不仅是为了保障法院工作人员的安全,也是为了保护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的安全。部分当事人带着情绪进入法庭,容易发生矛盾冲突,这就更需要通过安全检查来把关。
安全检查流程
1、排队查验身份证件。来访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主要包括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人身份证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护照等)在当事人通道有序排队进入登记。
2、随身物品检查。登记后将随身携带的箱包等物品放至X光机传送带上接受检查。
3、人身检查。箱包放至X光机传送带后,来访人员通过安全检查门,配合手检员接受人身检查。
4、物品寄存。通过人脸识别将不允许携带的物品寄存至储物柜,离开法院时取回物品。
5、拿好身份证件及个人随身物品,进入诉讼区域。
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第十三条规定,除经人民法院许可,下列物品不得携带进入诉讼场所:
(一)枪支、弹药、刀具以及其他具有杀伤力的器具;
(二)易燃易爆物、疑似爆炸物;
(三)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强气味性物质以及传染病病原体;
(四)非急救类物品、液体及胶状、粉末状物品;
(五)标语、条幅、传单;
(六)其他可能危害诉讼场所安全或者妨害诉讼秩序的物品。
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第十二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进入诉讼场所:
(一)无证件,伪造、冒用他人证件的人;
(二)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
(三)醉酒的人、精神病人或者其他精神状态异常的人;
(四)拒绝接受安检或者不听从安全检查人员安排的人;
(五)衣着不整、着装不文明的人;
(六)其他可能危害法院安全或者妨害诉讼秩序的人。
在生命安全面前,再严再细也不为过,打造和谐司法环境,实现安保工作“零隐患”、警务安全“零事故”、实现警务服务“零投诉”是我们的终极目标,所以,为了您的安全,请给我们半首歌的时间,感谢您的配合和理解!
温馨提示
进入诉讼场所,一定要记得带有效身份证件!带有效身份证件!带有效身份证件!重要的事情,咱们说三遍!
未经法院允许的水、饮料等液体均不得带入,法院办公及审判区域内有提供免费的饮用水哦!
图片:赵清正
审核:刘杏媛
编辑:赵清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