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冬时节,寒意渐浓,叶县人民法院集中执行行动“热度”不减,11月7日,叶县人民法院开展涉民生小标的案件专项执行行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亲临执行现场,接受代表委员监督,在促进法院执行工作规范化、透明化的同时,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
早上7点整,县法院执行局20余名干警集结完毕,随着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温世举一声令下。执行干警们闻令而动,兵分两路,奔赴执行现场。
本次涉民生集中执行行动共依法拘传被执行人12 人,主动履行4人,达成和解4件,执结案件8件,执行到位金额33.8万元,依法拘留4人。
再次提醒各位被执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被执行人逃避执行、对抗执行无出路,主动履行、积极面对是正途。
执行利剑高悬,为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叶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永不退缩,永远在路上。
供稿:王玺
图片:王玺
审核:刘杏媛
编辑:赵清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