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佛山居民医保
参保申报工作进行中!
还剩一个月
2024年10月15日—12月15日
请友友们注意申报时间
各区办理指引略有不同
请对照本区参保指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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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禅城区居民医保申报
现正进行中
有需要的街坊请记得及时去办理
错过申报期将不再受理!
2024年10月15日—12月15日。
注:大中专新生按一年半缴费。
1.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禅城区户籍居民。
2.在佛山市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累计缴费满1年且在禅城区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的异地务工人员,或者是禅城区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保的人员,其已在外地(含港、澳、台)入户且在本市中小学就读或共同生活的学龄前子女(含未满7周岁的或者因身体状况需要并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适龄儿童、少年)。
3.在禅城辖区内各大中专院校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异地户籍学生(含港、澳、台、华侨学生)。
4.在禅城区居住且办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城镇户籍居民到户口所属居委会或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报。
农村户籍居民到所属村委会申报,具体按村委会安排。
困难人员由资格核定部门统一办理参保申报手续,丧失困难群体参保资格的人员,如需以普通居民身份继续参保,须在申报期内按所属户籍到规定地点办理参保手续。
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到符合条件的父母一方户籍所属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报。
父母双方均非本市户籍的,到符合条件的父母一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报。
由就读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上的住址到所属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2024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成功的本区户籍困难人员、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异地户籍大中专学生、港澳台居民均不自动续保。如需参加2025年度居民医保,须在申报期内重新申报参保。
2024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成功的本区户籍普通居民,未停居民医保或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将自动续参2025年度居民医保。继续参保且不需变更资料的,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只需确保扣费账户有效且余额充足。
注意:接到最新通知,税务部门将于2024年10月28日开始分批扣缴医保费,需要停保的人员请尽快在2024年10月25日前办理停保(可在“粤医保”小程序自助停保),以避免被税务扣缴医保费造成后续处理的麻烦。
2024年度扣费失败或截至2024年9月中途参加居民医保但尚未缴费成功的参保人,如需参加2025年度居民医保,须在申报期内重新申报参保。
本市内跨区户籍迁移的,直接到新户籍地申报参保(建议先在“粤医保”小程序自助办理原户籍区居民医保停保)。
户籍从本省市外迁入的,如原来在市外有参保,必须办理原参保地停保后方可到新户籍地申报参保(注意:已生成2025年度市外居民医保缴费数据但未缴费的,需到当地医保经办部门撤销缴费数据;已缴费的还需退费后才能在本区申报参保)。
已办理参保登记的城乡居民,需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费款申报和缴纳。可选择以下缴费方式:
①线上自助缴费:登录“粤税通”“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城乡居民医保保险】选择【本人缴费/代他人缴费】,按下一步提示进行线上缴费。
②税务部门批量扣费:缴费人登录“粤税通”微信小程序→【城乡居民社保】→【委托扣费签约】→【新增协议】→【本人签约】或【委托签约】,线上签约成功后待税务部门批量扣费(请确保扣费期内扣费账户有效且余额充足)。
③税务窗口刷卡缴费:持参保人身份证明材料到本区各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税务驻点窗口刷卡缴费。
逾期未缴,视为自动放弃参保权利。
参保人年度申报参保缴费后,因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其他统筹地市居民医保,需在待遇享受期开始前(2025年1月1日)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居民医保退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原则上个人缴费不再退回,不能重复享受待遇。
政策及申报缴费安排如有变动,以市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请留意后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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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居民596元/人!
佛山市南海区2025年度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接受申报
一起来看看!
佛山市南海区2025年度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须知
一、申报时间
参保时间截止至2024年12月15日,其中停保时间截止至2024年11月15日。
二、缴费时间
截止至2024年12月25日
三、参保对象
1.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南海区户籍居民。
2.在南海区居住且办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3.在佛山市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且在南海区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的异地务工人员,或者父母一方为本区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已在外地(含港、澳、台)入户且在本市幼儿园、中小学就读或共同生活的学龄前子女。
4.在南海区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异地户籍大中专学生。
四、参保办法
1.本区户籍居民
(1)本区户籍居民可提供户口簿到户籍所属村居委会进行申报。
(2)重点医疗救助、重度残疾、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人员,统一由所属镇街主管部门进行参保申报。
2.港澳台居民
港澳台居民请提供以下资料到居住证签发地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1)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3.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补贴条件最终以文件为准
由随迁子女的父(母)提供以下资料到其参保所属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1)《佛山市南海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审批表》,3周岁及以上入读本市幼儿园、中小学、普通高中的随迁子女,可享受与户籍居民同等参保财政补贴,提供的申报表需就读学校盖章确认。
(2)参保子女户口簿或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提供的户口簿不能证明参保子女与父(母)关系的,还需提供出生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3)符合条件父(母)一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异地户籍大、中专学校学生
由就读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五、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标准为596元/人/年,全额缴费人员缴费标准为1552元/人/年。
温馨提示
1.已参加2024年度居民医保的本区户籍困难人员、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异地户籍大中专院校学生、港澳台居民均不自动续保。如果需参加2025年度居民医保,须在申报期内重新申报参保。为方便就医报销,请参保人尽快办理社保卡。
2.已成功缴费参加2024年度居民医保的本区户籍普通居民,如2024年11月15日前未办过停保或未转参职工医疗保险的,原则上自动结转续参2025年度居民医保。不继续参保的,须按要求办理停保手续。
3.2024年度扣费失败或截止到2024年10月15日中途参加本年度居民医保但未缴费的本区户籍普通居民,如需参加2025年度居民医保,须在申报期内重新申报参保。
4.本市内户籍迁移的,直接到新户籍地申报参保(无需回户籍地社区办理停保手续);户籍从本省市外迁入的,如原来在市外有参保,必须回原参保地办理停保后方可到新户籍地申报参保(注意:已生成2025年度市外居民医保缴费数据但未缴费的,需到当地相关部门撤销缴费数据;已缴费的还需退费后才能在本区申报参保)。
5.参保人可通过“粤税通”或“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自行缴费。
6.如遇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此外
南海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也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申报方式及所需材料如下↓
南海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须知
一、参保对象
异地务工人员在本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或者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其未满7周岁的(含新生婴儿)、7周岁以上因身体状况需要并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延缓入学(休学)的或在经本市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中小学就读的,并已在外地(含港、澳、台)入户的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
二、缴费标准
(一)符合佛山市招生政策在校学习,3周岁及以上入读本市幼儿园(含驻本市军警部队开办幼儿园)、九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阶段的随迁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所享受的财政补助标准与本区居民一致。
(二)符合参保条件但不符合享受财政补助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全部参保费用自行承担。
三、申报方式
(一)本人申报:向其父母一方参保所在地(或本区户籍地)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办理参保手续;
(二)亲属代办:户口簿内亲属向所在地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办理参保手续。
四、所需材料
申办人填写《佛山市南海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审批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符合条件的父或母一方的《居民身份证》、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提供的《居民户口簿》不能直接反映父母与随迁子女关系的,还需提供以下资料:由亲生父母抚养的应提供参保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由符合条件的继父或继母抚养的,提供证实继父或继母与参保子女存在关系且生效的法律文书;由符合条件的养父或养母抚养的,提供《收养登记证》(限于在14 周岁以下被收养的子女)或《收养公证书》(限于在14 周岁以上被收养的子女)。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父(母)与参保子女关系的,须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
(二)3周岁及以上入读幼儿园、九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阶段的,幼儿园、学校须在《佛山市南海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审批表》上填写书面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随迁子女属于3 周岁及以上中途转入本市幼儿园(含驻本市军警部队开办幼儿园)、九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阶段就读的需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需提供转学证明。
(四)随迁子女属于7周岁以上因身体状况需要并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适龄儿童、少年需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需提供当地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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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参加
2025年度顺德区居民医保?
缴费标准是多少?
在哪里申报手续?
办理指南出来啦~
大家快来了解下!
2024年10月15日—12月15日。
(到村(居)委会申报的,申报时间以村(居)委会通知为准。)
2024年10月15日—11月15日。
扣费时间截至2024年12月25日。
温馨提醒:顺小保在这里叮嘱大家,一定要注意申报时间,请抓紧办理,否则错过要等一年哦~
小孩父母一方在本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指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居民医保)累计缴费满1年且申请时处于参保缴费状态,其已在本市以外(含港、澳、台)地区入户且在本市中小学就读或共同生活的学龄前子女参加居民医保的,由随迁子女的父(母)提供以下资料到所属镇(街道)社保办事处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1.填写《佛山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审批表》,在我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就读的随迁子女,还需学校在申请表上盖章确认。
2.参保子女户口簿、《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提供的户口簿不能证明参保子女与父(母)关系的,还需提供出生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3.符合条件父(母)一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表获取方式:登录顺德社保网站→“业务办理与表格下载”→“保险关系”区查找下载,或到顺德区各镇(街道)社保办事处前台索取,也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哦~
在顺德区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异地户籍大中专学生,由就读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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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佛山居民医保参保申报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12月15日,其中停保申报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11月15日。
•本市户籍非参加职工医保的所有居民;
•在佛山市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且在高明区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的异地务工人员,或者父母一方为本区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已在外地(含港、澳、台)入户且在本市幼儿园、中小学就读或共同生活的学龄前子女;
•在高明区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异地户籍大中专学生;
•已在本市办理港澳台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本区户籍居民
(1)本区户籍居民可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属村居委会或社保办事处进行申报。
(2)重点医疗救助、重度残疾、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人员,统一由所属镇街主管部门进行参保申报。
港澳台居民
港澳台居民请提供以下资料到居住证签发地所属社保办事处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1)《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参保条件:随迁子女父母在佛山市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且申请时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的,或者随迁子女父母一方为本区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已在外地(含港、澳、台)入户且在本市幼儿园、中小学就读或共同生活的学龄前子女。随迁子女参保需提供以下资料到参保所属地社保办事处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1)《佛山市高明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表》。3周岁及以上入读本市幼儿园、中小学、普通高中的随迁子女,可享受与户籍居民同等参保财政补贴,提供的申报表需就读学校盖章确认。
(2)参保子女的《居民户口簿》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条件的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需要提供关系证明(例:出生证)
(父母户籍非佛山市户籍的在参保关系所在地社保办事处办理,父母户籍是佛山市户籍的请到户籍所属地社保办事处办理)
异地户籍大、中专学校学生
由就读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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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区2025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须知
一、申报时间
01
二、缴费时间
02
三、参保对象
03
四、参保办法
04
五、缴费标准
05
温馨提示
1.2024年度通过“粤税通”微信小程序进行缴费的参保人请在扣费截止时间前自行通过“粤税通”缴费。
已参加2024年度居民医保的本区户籍困难人员、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异地户籍大中专院校学生、港澳台居民均不自动续保。如果需参加2025年度居民医保,须在申报期内重新申报参保。
本市户籍居民2024年度参保缴费成功,未停居保或未参加职保的,已自动续参2025年度居民医保,无需再次参保申报(但记得缴费噢)。
新参保等以下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需到所属镇街行政服务中心、户籍所属村居委会现场参保申报后(五区申报指南就在上面),再按指引进行缴费。
1.2024年度扣费失败的;
2.户内有人员增减变动或资料变更的;
3.本市户籍困难人员、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异地户籍大中专院校学生、港澳台居民;
4.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已参加职工医保或其他统筹地市居民医保,需停保后,再申报参加佛山市居民医保。
5.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自查居民医保“参保状况”为停保的。
为确保2025年度
能正常享受基本医保待遇
请参保人在缴费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5日前
确保扣费账户有效且余额充足
或直接通过“粤税通”“粤省事”微信小程序
等网上渠道主动缴费
逾期未缴
视为自动放弃参保权利
具体如何办理呢?
一起来看看吧!
一、线上自助缴费
以“粤税通”微信小程序为例:
1.登录验证后,点击“城乡居民社保→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
2.险种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类型选择“本人缴费/代他人缴费”,按下一步提示进行线上缴费。
注意:采取线上自助缴费方式的,无需进行银行账户签约,但需每年自行操作缴费。
二、税务部门批量扣费
缴费人登录“粤税通”微信小程序,点击“城乡居民社保→委托扣费签约→新增协议→本人签约/代缴签约”即可办理。线上签约成功后待税务部门批量扣费(请确保扣费期间账户有效且余额充足)。
注意:线上签约对于“参保人和扣费账户户名不一致”的异名情形,目前暂只支持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三大银行,同名签约则不受此限制。
三、现场缴费
持参保人身份证明材料到参保所属区各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税务驻点窗口刷卡缴费。
此外
还可以用职工医保个账
为家人缴纳居民医保费噢
马上一起来看看怎么操作吧!
【房价】查询2024佛山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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