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为保障社保基金安全,防范化解养老金支付风险,杜绝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行为,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人社厅发﹝2018﹞107号)养老保险资格认证实行常态化管理,企业(离)退休人员认证有效期为最后一次通过资格认证日期递延12个月。未按期完成认证的,系统将于认证周期(12个月)满后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认证成功后,次月恢复发放并补发暂停期间的养老保险待遇。年末已至,请未认证的人员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进行认证。
一、自助认证
1.国内居住人员:可通过支付宝中“龙江人社”小程序和“黑龙江全省事”手机APP办理人脸识别认证。
支付宝
搜索黑龙江人社小程序,在进入小程序后,点击“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输入身份证号、姓名,进行刷脸比对操作,认证成功后可以到“社保待遇资格认证查询”中查看认证记录。支持同一个支付宝账号代多人认证。
黑龙江全省事
2.境外居住人员:可通过“中国领事”手机APP办理人脸识别认证。
二、现场认证
对于行动不便又不能线上认证的离退休人员可到居住地社区、社银合作网点或者政务服务大厅就近办理认证。经核实,符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的,从次月恢复其待遇,并对暂停期间待遇予以补发。
咨询电话:0454-3946456
桦川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