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安庆公安坚持“逢谣必处”,持续加大对网络谣言的打击整治力度,成功侦办了一批违法犯罪案件,特别是对恶意造谣传谣人员重拳出击,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全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50万重金寻人启事
近日,太湖县多名网友将一则关于“50万重金寻人启事,王永军5岁儿子在官庄小学附近被拐走”的文字信息转发聊天群组中,信息中含有“转发一次即可获得200元红包奖励”的诱导性文字,引发网民的热议和恐慌,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经核实,该“寻人启事”为虚假信息,请大家切勿相信和盲目转发。
目前,梅某、李某等人对自己在微信群中散布谣言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梅某、李某等多名网民采取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在对应的微信群进行辟谣。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净化网络环境需要广大网民共同努力,希望大家保持理性思考,提高防范意识,积极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携手共建文明有序的清朗网络空间。
对在网上蓄意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依法严厉打击!
法律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钱江晚报、北京日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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