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诈宣传】关于防范不法贷款中介的风险提示

财富   2024-09-27 17:14   广东  

    近年来,部分非法贷款中介制造贷款陷阱,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使金融消费者陷入高额收费陷阱,面临影响个人征信、侵害信息安全等风险,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擦亮眼睛,警惕不法中介诱导,防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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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介绍

   李某接到某贷款中介的电话,声称自己是某银行贷款中心人员,邀请李某办理低息贷款。由于正急需用钱,李某在贷款中介处进行了贷前评估,由于负债较高无法申请贷款。贷款中介诱导李某让其亲戚张某办理贷款后出借资金给李某,并向张某虚假承诺三个月后可将贷款转给李某本人。后由张某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并获批贷款30万元,贷款期限5年。

    张某获得全部30万元贷款后,贷款中介要求张某将贷款资金打入指定账户“走账”,伪造“消费流水”。张某听信并将30万元转至指定账户,但却被贷款中介以收取贷款中介费的理由扣收5万元,仅退回张某25万元,张某将剩余25万元借给李某使用。

    贷款期间,因张某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某银行将其诉至法院。

    庭审中,张某辩称,贷款中介收取了自己5万元贷款中介费用,张某主张该笔费用应从其贷款本金中予以抵扣。

   法院认为,贷款中介费并非“砍头息”,无须从贷款本金中予以抵扣。银行已经履行贷款发放义务,并无过错。张某与贷款中介形成的中介服务合同关系与本案金融借款合同关系分属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故案涉5万元贷款中介费不在本案审理范围之内,不能从贷款本金中予以抵扣。据此,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返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罚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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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违规转贷风险

    不法中介宣称可以“转贷降息”,诱导消费者借新还旧或者办理后用于民间借贷。根据监管规定,消费贷须用于日常消费。贷款合同会明确约定贷款用途,消费者如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资金,银行可要求消费者提前还款或者解除贷款合同,消费者还需承担违约责任。

贷款诈骗风险

    不法中介打着金融咨询、策划的名义,对消费者进行包装,通过伪造申贷材料等手段,协助不符合贷款准入条件的消费者申贷。金融消费者从银行获得贷款后,又以各种名义要求金融消费者将贷款资金打入指定账户“走账”,伪造“流水”,从中截留信贷资金,收取高额费用。此行为涉嫌骗取银行贷款,消费者可能会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信息泄露风险

    不法中介以全程代办为由,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件、手机号码、通讯地址、家庭状况等涉及个人隐私的敏感信息,但其可能对个人信息保护不到位,甚至非法对外出售或恶意使用个人信息,导致信息泄露,严重侵犯消费者信息安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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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提醒

警惕不法中介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所谓“超低手续费、三个月后可申请降息”等宣传,实际隐藏高额收费陷阱、个人征信受损、信息非法泄露等风险。

如您有贷款需求,应向正规金融机构进行咨询办理。

申请贷款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贷款材料。合同签署时应认真阅读合同条款,重点关注利率、费用、权利、义务、风险提示等重要内容;同时,要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避免挪作他用,产生违约责任,影响个人征信。

在办理金融业务时,做到“四不”,即不随意透露身份证、银行账号等个人信息;不随意授权他人办理金融业务;不轻易登录不明网站和链接;不轻信自称某金融机构的陌生来电,避免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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