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从2024年起,将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每年6万名增加到12万名,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根据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和要求,我校国家奖学金名额相应由4名增加至8名。因此,学校特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第二批次评审工作。
2024年11月5日上午10点,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第二批次评审会在行政楼102举行。
为进一步发挥学生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本次评审会邀请副校长黄秀琴,学工处处长助理姜文波以及各学院的党总支书记、副书记们,共同组成教师评审组。评审组秉持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学校制定的细则,对参选学生进行综合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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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会共有12名不同学院的候选人参加,他们通过精美的PPT和精彩的演讲,展示了自己在思想品德、社会实践、社会实践、学业成绩、发展潜力等方面的卓越表现。每一位候选人都是所在学院的佼佼者,他们用优异的成绩、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突出的个人能力诠释了新时代大学生的风采。
候选人们以清晰的思维逻辑、详实的数据支撑以及鲜活生动的实例,生动展现了他们在大学期间的丰硕成果与宝贵收获,彰显了南传学子勤奋进取、追求卓越的优秀品质与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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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副校长黄秀琴为本次评审会作总结发言。她高度赞扬候选人的杰出表现,鼓励他们保持勤奋探索精神。同时,她希望同学们以榜样为镜,与国家同行,共筑向上学风。未来,学校将继续强化立德树人,落实资助政策,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推动教学事业高质量发展。
浪涌正当破浪际,无需鞭策自向前。期盼在未来的求知旅程中,学子们皆能以先进为镜,砥砺前行,成为拥有深情怀、宽视野的新时代杰出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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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第二批次)
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本专科国家奖学金评审的相关通知要求,我校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第二批次)评审经个人申报、二级学院初审、学工处复审、召开评审会,评审工作现已圆满完成。现将第二批次评审结果公示,拟获得国家奖学金的为以下四名同学: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5日-11月11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
地 点:行政楼226室
电 话:025-86179995
联系人:曹老师
邮 箱:xgc_cucn@163.com
学工处
2024年11月5日
END
图片 | 学生工作处
文字 | 潘昱彤
编辑 | 谢旻嘉 潘昱彤
责编 | 王晨洋
主编 | 赵雯静
终审 | 孙方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