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更好地培养应用型传媒专业人才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形成青春、向上、求是、尚美的优良校风。根据《南京传媒学院学生评奖评优实施办法》要求,现将2023-2024学年评奖评优工作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1. 我校2021级、2022级、2023级有正式学籍在校本专业连续学习一年以上的学生;
2. 我校2021级、2022级、2023级班集体;
3. 我校历届毕业生(优秀成果奖学金)。
二、基本条件
(一)凡参与评奖评优者,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
2. 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勤俭节约,爱护公物;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目的明确,学习风气端正,学习成绩优秀;
4. 关心时事政治,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5. 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军训及文体活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学年参与评奖评优的资格:
1. 参评学年内受到国家法律法规或学校处分者;
2. 无故不参加军训或军训成绩不合格者;
3. 参评学年内无故旷课累计达5学时者;
4. 违反校纪校规,受校、院通报批评者;
5. 参评学年内存在弄虚作假、违反诚信者;
6. 参评学年内有夜不归宿记录或晚归累计达5次者。
三、奖项设置
(一)奖项类别
个人奖项
(1)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学金(全校获奖人数10人)、一等奖学金(获奖人数不超过本年级人数的1%)、二等奖学金(获奖人数不超过本年级人数的2%)、三等奖学金(获奖人数不超过本年级人数的3%)。
(2)优秀成果奖学金:按照奖项级别分为Ⅰ类、Ⅱ类、Ⅲ类、Ⅳ类。
(3)荣誉称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集体奖项
荣誉称号:先进班集体(全校共评选10 个)。
(二)奖励标准
优秀学生奖学金
特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0元;
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
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
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500元;
优秀成果奖学金
Ⅰ类成果每项8000元;
Ⅱ类成果每项6000元;
Ⅲ类成果每项5000元;
Ⅳ类成果每项4000元;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颁发相应证书。
先进班集体
获得“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的班级,每班奖励1000元作为班集体活动经费。
四、评定细则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优秀学生奖学金
符合基本条件,且综合测评位于前40%,文科类评选年度所有必修课、指定选修课考核成绩单科不低于70分(含70 分,体育成绩及格),工科类评选年度所有必修课、指定选修课考核成绩单科不低于 60分(含60分)。获奖学金者不能重复评奖,遇有名额限制时,按学习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名额用完为止。符合以下具体条件者可申请相应的优秀学生奖学金:
(1)特等奖学金
① 文科各科平均成绩在90分(含90分)以上;
② 工科各科平均成绩在87分(含87分)以上。
(2)一等奖学金
① 文科各科平均成绩在85分(含85分)以上;
② 工科各科平均成绩在82分(含82分)以上。
(3)二等奖学金
① 文科各科平均成绩在83分(含83分)以上;
② 工科各科平均成绩在80分(含80分)以上。
(4)三等奖学金
① 文科各科平均成绩在80分(含80分)以上;
② 工科各科平均成绩在78分(含78分)以上。
三好学生
(1)符合基本评选条件,且综合测评位于前40%,满足以下具体条件者可申请
① 思想品德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地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关心时事政治,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讲文明、有礼貌,关心集体,积极主动完成党、团组 织交给的工作;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艰苦朴素, 爱护公物,有良好的道德风尚;遵纪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社会公德,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② 学习好:学习成绩达到奖学金标准者,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认真独立思考,热爱自己所学的专业,学习成绩优秀;熟练掌握所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③ 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课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不含转本、五年)。
(2)评选名额
评选总数不超过年级人数的15%。
(3) 其他要求
① 学生提出申请并填写《南京传媒学院三好学生登记表》,经辅导员和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批。由学生工作处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存入本人学籍档案。
② 获“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者,在学校公示通过后,颁发“三好学生”证书,表彰后一年内受到国家法律法规或校规校纪处分者,取消“三好学生”称号,并追回“三好学生” 证书。
③ “三好学生”和 “优秀学生干部”不重复评选。
优秀学生干部
(1)符合基本评选条件,且综合测评位于前40%,满足以下具体条件者可申请
① 担任学校、班级学生干部(在学生工作处备案)满一年以上,积极从事健康有益的社会工作,积极配合学校的有关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思想品德端正,积极发挥在班级和相应岗位上的教育、管理作用,在同学中威信较高,受到大多数同学拥护。
② 学习成绩良好。各科成绩不低于60分,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
③ 日常生活中,讲文明,懂礼貌,以身作则,爱护环境卫生。
(2)评选名额
① 评选总数不超过年级人数的10%。
② 校、院学生组织可在年级评选结束后,由学生组织主要领导部门或团组织根据一年的工作情况进行推荐,推荐名额为5人。
(3)其他要求
① 学生提出申请并填写《南京传媒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经辅导员和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批。由学生工作处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存入本人学籍档案。
② 获“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者,在学校公示通过后,颁发“优秀学生干部”证书,表彰后一年内受到国家法律法规或校规校纪处分者,取消“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并追回“优秀学生干部”证书。
③ “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不重复评选。
先进班集体
(1)评选条件
① 班集体风气好
班风学风好。全班同学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勤奋学习。班集体具有“严谨、刻苦”的良好学风,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班内勇于开展批评,敢于向各种不良风气做斗争。
班级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好。班级根据学校的要求,结合本专业的特点,积极参加实习、军训,并确有较突出的事迹或取得良好的效果。
② 文明道德好
讲文明、讲礼貌、尊敬师长,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爱护国家财产。
讲究卫生。全班同学都能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宿舍卫生和教室卫生,各宿舍遵守学生公寓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卫生值日制度和定期检查制度(每月至少2次)。在学院、学校宿舍卫生中评比成绩良好,宿舍卫生日常检查中,没有“脏乱差”宿舍,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文明宿舍”评选、“宿舍文化节”等活动。
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参评学年内没有受各类违纪处分者(含全校通报批评)。
③ 文体活动好
坚持开展群众性体育锻炼活动。体育及格率在90%以上。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在活动中取得良好成绩。
④ 班委会建设好
辅导员积极做好班委会的建设和班干部的培养,各方面工作成绩突出。班委会成员团结协作,各负其责,工作开展较好并有创新精神。
班委会在班主任指导下,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定期召开班委会例会(每月1次)。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干部培训和有关部门召集的会议,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勤,能带领全班同学完成好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
班干部能够主动及时地向学校、学院及班主任反映同学的学习、生活、思想情况和意见,同时能够把学校、学院领导的要求和有关精神传达给本班同学,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⑤ 党团员、班干部模范作用好
班内党员、团员和班干部能以身作则,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刻苦学习,遵守纪律,团结和帮助同学,做同学的知心朋友,带领全班同学共同进步。团支部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召开支委会,积极争创先进团支部。
在班内积极组织同学参加党课、团课学习,建立学习制度(每月至少2次)。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觉悟。
(2)评选名额
全校每学年共评选10个校级先进班集体。
(3)其他要求
① 评选前,由各班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认真填写《南京传媒学院先进班集体申报表》。
② 先进班集体的评选采取校、院两级评审办法,即先由学院评选小组进行评审,推荐院级先进班集体数量为目前在校一年以上的班级数量的7%(不足1按照1计算)由学校评审会复审。
(二)优秀成果奖学金奖项的评选
以专业创新、文体创新、重大社会实践三个类别开展评定工作,分别用于奖励在省级以上,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学术研究、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和专业比赛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在校生;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文体赛事,取得优秀成绩,为学校争得较高荣誉,形成社会影响力的在校生;重大社会实践类别评选面向所有在校生和毕业生,用于奖励在社会实习实践工作及各项社会活动中,做出一定贡献,表现突出,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为学校赢得较高办学声誉的学生。
申报要求
(1)经个人申报,学院初审,学工处复审,科研处级别认定,由奖学金评审小组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经公示后认定;
(2)获奖成果的时间:2023年9月1日至 2024年8月31日,以获奖证书上的时间为准;
(3) 各学院需成立成果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由院长或党总支(副)书记任组长,成员包括教研室主任、专业任课老师和辅导员。学院需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排查弄虚作假的行为,根据申报情况不区分类别择优推荐,各学院申报总数不超过3项,全校评选累计不超过20项;
(4)申报需提供奖项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扫描件及复印件;比赛、活动的主办方的获奖或荣誉的官方通报(网址);成果可呈现的需提供成果稿件;
(5)各学院需要认真填写优秀成果奖学金“汇总表”(附件12)和“评定委员会名单”(附件13),在优秀成果奖学金“申请表”(附件5)中“学院意见”栏应填写所有申报奖项推荐排名顺序。
(6)2023-2024学年内受到国家法律法规或学校处分、学院通报批评或预警者,取消申请成果奖学金的资格。
级别认定标准
(1)国家级活动是指由国务院各部(委)、团中央、教育部各学科委员会主办的活动;国家级各社会团体举办的活动,作为省级活动认证;
(2)省级活动是指由江苏省各厅(委)、团省委、教育厅各有关部门等主办的活动;省级各社会团体举办的活动,参考参赛单位(选手)数量及层次,作为市级或校级活动认证;
(3)市级政府及主要党政部门和团市委主办的活动按校级活动认证;市级各社会团体举办的活动,作为院级活动认证;
(4)学生参加活动的级别认定以实际举办单位(表彰单位)所属级别为准;纯商业性质的评比竞赛活动,一律不予认证。如确是具备较高影响力的社会活动,申报单位需提报详细说明,供评审专家组审议。
五、评选工作进度安排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9月-11月)
1. 10月14日前,参考《南京传媒学院学生德、智、体、美、劳综合测评办法》(附件1)完成学生基本素质测评(附件2)、综合测评(附件3),由个人申报,二级学院推荐并公示3天;
2. 10月下旬,学工处复审、学校公示;
3. 11月上旬,确定获奖名单,颁奖、授予荣誉,颁发奖金。
(二)优秀成果奖学金(10月-11月)
1. 10月上旬,由个人申报,学院初审并推荐;
2. 10月下旬,学工处复审,科研处级别认定,学校公示;
3. 11月上旬,确定获奖名单,颁奖、授予荣誉,颁发奖金。
(三)先进班集体(10月-11月)
1. 10月中旬,学院开展评选活动,推荐院级先进班集体参评校级先进班集体;
2. 10月下旬,学工处组织召开答辩评审会,综合评定,学校公示先进班级3天;
3. 11月上旬,颁奖、授予荣誉、颁发奖金;
4. 次年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先进班集体评选文件,将校级先进班集体综合评定排名前列班级推选参评省级先进班集体。
(四)广泛宣传(9月-12月)
1. 各二级学院应广泛宣传,做到全院学生详细了解评奖评优相关工作;
2. 二级学院宣传栏、新媒体平台设立专栏,宣传学生优秀事迹,开展宣讲、学生交流等活动,扩大影响力、号召力,发挥优秀学子示范引领作用。
六、工作要求
1. 各二级学院应组织学习2023-2024学年评奖评优相关政策及要求;
2. 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应统筹计划,并指定专人专项负责;
3. 安排好本学年评奖评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相关工作,严审申报材料;
4. 上交电子材料:附件5、附件9-附件 13;上交纸质版材料:附件3-附件13(签字并盖章);
5. 请于10月14日前上报相关材料,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 :程楠
联系电话:025-86179995
电子邮箱:cucnxgc@163.com
END
文字|学生工作处
编辑|谢旻嘉 叶一霖
责编|王晨洋
主编|赵雯静
终审|孙方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