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额敏县郊区乡吐尔宫村6439.87亩集体未承包到户和家庭耕地经营权流转
县/市:额敏县
乡/镇:郊区乡
村:吐尔宫村
土地流转面积:6439.87亩
流转地块情况:
地块名称 | 集体地面积(亩) | 口粮地面积(亩) | 交易底价(元) | 种植要求 |
吐尔宫村地 | 823.4 | 5616.47 | 700 | 800亩小麦任务 |
流转年限:1年
加价幅度:不少于10元/亩
支付方式:当天一次性支付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
竞价地点:郊区乡吐尔宫村村委会
报名及实地勘察联系人:
农权中心工作人员:巴克教勒 16699218367
报名方式:e聚农宝APP线上报名
备注说明:
一、流转土地使用要求:
1、在竞价过程中,报价相同者优先本村村民。
2、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且不得改变现有耕地使用性质及用途。
3、本次发包土地为竞争性竞价,价高者得,最终中标者如放弃承包资格或未按期交清承包费,则取消中标资格,所缴纳保证金不予退还,该块土地重新实施公开竞价发包。
4、水资源费、电费、井的接电、变压器审验费、电表整改费等所有承包期间产生的开支均由承包方自理,村队不予承担。(水资源费按当年水利局水资源政策和规定执行收费)。耕地的所有配套设施(包括集体井)在承包期内如有损坏,需承包方自行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
5、在承包期内,管道、沟渠等安全防范由乙方负责。
6、保险费、经营性费用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种植期间如遇到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7、承包方在合同期内,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各类农业项目实施,按时缴纳水电费,做好田间地头垃圾清理、条田林带管护和残膜回收等。
8、土地流转期间,如遇有国家实施的相关民生类项目(如:高标准农田灌溉渠建设项目、土地平整、砂石路建设等等),承包人必须积极配合,支持项目实施,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施工。
9、必须按时完成800亩的小麦种植,不履行小麦种植任务,村委会有权收回土地重新发包,且承包费不予退还。
101、公开交易地块面积以实际丈量为主,以现状公开交易,公开交易前竞价者可勘察土地,公开交易结束后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方发生矛盾纠纷。
二、报名条件:
1、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合作社、农业经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预审符合报名条件的,需提前缴纳10万元报名保证金,方可参加公开交易。
竞价规则:本次发包土地为竞争性报价,为初始标底价+递增价为起报价,本次竞标不限轮次,每次加价幅度为不低于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