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交通运输局公布了对亳亳州市(阜汽集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蒙城分公司处罚公示:
皖蒙交罚﹝2024﹞1000191号:亳州市(阜汽集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蒙城分公司监控人员未有效履行监控职责案(车船号:黄皖SE6718),违反了《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动态监控数据应当至少保存6个月,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应当至少保存3年。对存在交通违法信息的驾驶员,道路运输企业在事后应当及时给予处理,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项:违反本办法的规定,道路运输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未按规定配备专职监控人员,或者监控人员未有效履行监控职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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