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符合下列条件的已婚现役军官、军士,每人每月补助1000元,其中部队驻地或者执行任务地点在国外的,每人每月增发500元:
1、所在部队驻地与配偶户籍地(配偶为军人的部队驻地)不在同一地区,且夫妻实际不在同一地生活的。
2、所在部队驻地与配偶户籍地在同一地区,因军队工作需要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常年在部队驻地以外地区工作、执勤,且夫妻实际不在同一地区生活的;
(2)经批准临时到部队驻地以外地区连续学习、工作等1年以上,或者连续执行战区级以上单位下达的重大战备训练和非战争军事行动等任务3个月以上,且夫妻实际不在同一地区生活的;
(3)在西藏自治区、国家和军队划定的艰苦边远和高山海岛地区,军人常年工作、执勤的地点,或者连续3个月以上执行战区级以上单位下达的重大战备训练和非战争军事行动等任务的地点,与配偶户籍和生活地直线距离陆上超过150公里、海上超过30海里或者除乘坐飞机、高铁(动车)外经核定单程通行时间超过3个小时的。
(4)执行作战任务且夫妻实际处于两地分居状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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