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一直是战友们关注的焦点。
近年来,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和地方的积极响应,退役士兵的安置渠道逐渐拓宽,安置质量也显著提升。
目前,对于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安置工作时的主要接收单位是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
不过也有例外,广东省汕头市南澳县对2024年度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提供了一个正科级行政单位的参公岗位。
参公人员,全称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是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参照地方公务员标准,主要有参公机关人员和参公事业人员两类人员。
参公存在的主要单位包括:
1、群团组织,如团委、妇联、残联、科协、社科联等。
2、政府部门的二级单位,如文旅局的文化执法、交通局的交通执法、农业农村局的农业执法、财政局的集中支付中心等。
3、银保监会、证监会、老年大学、地震局、气象局等。
注意:机关参公和事业单位参公还是有区别的,不能一概而论。
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事业单位参公也有机会转成公务员。
例如,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参公人员交流到机关公务员队伍问题的答复意见》(川人社函〔2011〕676号)就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参公人员能否交流到机关公务员队伍问题作了明确答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直接转任机关公务员职务:
一是国家政策性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
二是原为机关公务员,因工作需要调入事业单位的;
三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考试录用的。
据了解,南澳县今年仍旧是依据退役军人档案量化评分高低进行排序选岗,主要突出服役时间长、贡献大、立功受奖多的优势,档案分高者优先选岗。
南澳县此次提供的参公岗位,不仅是对退役士兵个人发展的有力支持,也为全国范围内的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提供了新的思路和实践经验。
近年来,全国各地也都在积极探索创新退役军人安置模式,以提高安置质量和效率。
安置岗位中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比例也有显著提高,许多地方已经实现了退役士兵100%安置到事业单位。
今年九月,《退役军人安置条例》正式施行,其中明确,“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可
以择优招录到基层党政机关公务员岗位”,为退役军人提供了更多就业机会,拓宽了他们的职业发展路径。各地不断探索新的安置模式、提供优质的安置岗位,为退役士兵提供了更多元化的职业发展机会,彰显了国家对退役军人的高度重视和深切关怀,也是推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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