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30日,《国防教育辅导员国家职业标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联合向社会公布。
《标准》的发布,标志着全国数十万国防教育领域从业人员将有正式的职业称谓,国防教育领域相关人才队伍的建设培养与管理将日益规范。
近日,国防教育辅导员新职业宣传片正式上线,详细介绍了国防教育辅导员职业的工作职责、工作形式、等级设置以及考试内容,君呼也做了详细梳理,对新职业感兴趣以及想要报考的战友可以了解一下!
根据《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和《国防教育辅导员国家职业标准》明确,国防教育辅导员是在学校和教育培训基地,提供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和军事拓展服务的人员。
国防教育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为,通过国防理论授课、国防技能训练、国防教育专题活动组织和军事化管理服务与咨询等形式,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和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国防教育服务,包括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和军事拓展服务。
其工作形式主要包括:政策法规宣传、国防理论教学、国防技能训练、国防教育专题活动组织实施、军事化管理咨询服务、参观国防单位、军事生活体验和军事拓展等。
其目的是为了帮助全民尤其是青少年学生,提高国防意识、增强国防观念、掌握一定的国防和军事技能,为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保卫者和接班人奠定良好基础。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国防教育辅导员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
操作技能考核主要采用实地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
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均达60分含以上为合格。
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也将按照资源共建、规范统一、区域统筹、上线联动的思路,充分发挥能动作用,合力推动职业技能培训评价体系建设,建立培训成果与职业技能证书对接机制,引导退役军人规范有序、投身全民国防教育事业。
当前,党和国家越来越重视国防教育工作和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这也给国防教育辅导员带来广阔的就业前景。
同时,由于国防教育与退役军人职业的高度契合性,未来必然成为退役军人就业的一个重要途径和选择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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