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迷途引航 守护成长——灵宝市人民检察院为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开展训诫教育

政务   2024-10-15 16:59   河南  

来源:灵宝市人民检察院


为了进一步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帮助其提升法律意识,增强其学法、用法的积极性,10月14日,灵宝市人民检察院联合轩合机构司法社工对考察期间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附条件不起诉人开展了训诫教育。

“父母是未成年人教育的第一责任人。作为监护人,你们要履行好对孩子教育的主体责任。作为未成年人,你们未来的路还很长,要珍惜此次重新做人、改过自新的机会。”训诫仪式开始后,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维革在训诫仪式上语重心长地讲道。

训诫过程中,第五检察部副主任陈凯平向参加活动的涉罪未成年人分析了其行为带来的潜在危险,同时向涉罪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重申了在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内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并强调了家长要履行好家庭监护职责,当发现孩子存在认知错误、行为偏差等情形时,要及时给予纠正及进行正向的引导。

训诫结束后,司法社工与帮教对象进行了深入的交流,详细解读了其行为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并从多维度对其开展了详细的社会调查。帮教对象小伟(化名)表示已经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承诺今后会积极配合帮教,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争取顺利度过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


帮教工作的最终目标是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重新融入社会,在训诫过程中司法社工不仅重视理论教育,还结合实际情况,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了实际的生活以及就业指导,为其顺利回归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接下来,灵宝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携手专业社工力量,不断延伸对未成年人的多元保护,做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引航员”。

供稿丨陈凯平

编辑丨赵玉洁

审核丨王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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