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互学互鉴 携手并进——灵宝市人民检察院考察组外出学习交流未检工作经验

政务   2024-09-29 21:57   河南  


来源:灵宝市人民检察院


为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激发未检工作创新活力,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融合发展,9月27日至28日,由灵宝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建华、灵宝市政法委二级主任科员张连宗、灵宝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维革、灵宝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张广新及灵宝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办公室干警一行人组成的学习考察组,赶赴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济源分院、太康县人民检察院学习交流未检工作经验。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济源分院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济源分院的座谈交流中,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红霞就该院的基本概况、人员配置、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制度、“附条件不起诉帮教考察平台模型”的研发应用等情况作了介绍。


该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未检部门负责人郭兴华详细介绍了该院兴华工作室的成立、“愚公新少年”未检品牌的打造、特殊学校的设立及运行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在互动交流中,双方围绕未检品牌打造、数字检察建设与应用、未成年人检察社会化支持体系建设、检察监督履职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下阶段工作思路,互相交流了想法,分享了办案经验


灵宝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建华表示,济源分院的未检工作细致、全面、深刻、专业,这一趟学习交流收获满满、不虚此行,对灵宝检察的未检工作带来很多启发。未检工作需要加强交流互鉴、取长补短,共同进步,也欢迎济源分院的同志们去灵宝参观指导。



太康县人民检察院



在太康县人民检察院,考察组一行首先参观了由该院联合多家单位共同创办的“豫”见未来· “‘康’之馨”未成年人观护帮教中心,该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李瑞珍详细介绍了帮教中心设立背景与初衷,“康”之“馨”观护帮教中心借助许楼职业中专的教育资源和办学优势,将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不满法定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缓刑在矫的失学辍学涉案未成年人,纳入到“‘康’之馨”观护帮教中心进行继续教育和学习,实现“帮、学、矫、察”一体化。观护帮教中心创新建立“1+10”协同观护帮教工作机制、“六个一”观护帮教工作办法。通过全员全程精准帮教,实现帮教对象专业矫正、上学、就业多赢发展。参观中,考察组跟随讲解员的步伐认真聆听讲解,不时驻足交流,并对太康县院相关成果给予高度认可。


在座谈交流会上,太康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胡红涛对考察组一行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太康县人民检察院整体工作情况,分享了未成年人罪错行为预防矫治、观护帮教中心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及亮点成果。两地检察干警在更新理念、罪错未成年人帮教、涉未成年人综合履职及打造品牌亮点等方面展开深入交流讨论。


灵宝市政法委二级主任科员张连宗表示,太康县人民检察院聘任31名心理咨询师进入观护帮教中心进行帮教工作的做法,亮点突出,对促进涉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教育矫治有重大意义,政法委积极学习相关经验,以团结协作、主动作为、主动积极引入、吸纳社会专业力量,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涉案青少年的救助或帮扶工作,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太康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爱梅认为,通过此次交流学习,既加深了各地之间的了解,增进彼此的友谊,也进一步开拓了各地未成年人保护的视野。希望以此为契机,今后能够有机会共同研究和探索未成年人保护、预防犯罪的新方法、新模式。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任重而道远。此次学习交流为灵宝市人民检察院更好地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向,参加学习交流的各方也将以此次交流为契机,加强业务交流,共同探索未检工作新方法、新形式,努力提升综合司法保护能力,以扎实举措推动未检工作再上新台阶。



编辑 孙海龙

审核 王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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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三门峡
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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