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了:允许试点!外商独资医院要来了

文摘   2024-12-01 09:30   福建  


国家卫生健康委、商务部、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4部门印发的《独资医院领域扩大开放试点工作方案》2024年11月29日公布。



方案明确允许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福州、广州、深圳和海南全岛设立外商独资医院(中医类除外,不含并购公立医院),并对试点条件、管理措施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推动医疗领域有序扩大开放,引进国际高水平医疗资源,丰富国内医疗服务供给,优化营商环境。同时,进一步加强风险防范,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



来源 | 新华社
编辑 | 黄文凯

审核 | 一审:赖露晶  二审:郑世发  三审:陈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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