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扬州高邮的李女士
接到显示为“110”的
FaceTime视频电话
对方自称是“滁州公安局民警”
称李女士涉嫌洗钱案件
需要其配合调查
李女士一听慌了神
便根据对方要求
下载了“zoom”APP
打开软件的视频功能后
对方向李女士发送
“警官证”“逮捕令”(假)等材料
就在李女士不知所措时
对方又称可以帮助李女士
排除“洗钱”嫌疑
要求李女士提供
银行卡、支付宝等账号相关信息
但要求李女士“保密”
不能跟任何人透露
未怀疑对方真假的李女士
李女士为了“自证清白”
便将手机开启“呼叫转移”模式
独自去宾馆开了一间房
在房间按对方指示操作
向“警察”指定的“安全账户”转账
未料
转账后对方却拉黑了自己
李女士这才意识到遇到了假“警察”
随即报警
损失10万余元
1.假冒身份,制造恐慌
诈骗分子通常会假冒公检法的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受害者。以严肃的语气告知受害者涉嫌某起重大犯罪案件,如洗钱、非法集资、信用卡诈骗等。为了增加可信度,诈骗分子还会准确报出受害者的个人信息,让受害者瞬间陷入恐慌。
2.切断联系,孤立受害者
一旦受害者上钩,诈骗分子会以案件需要保密为由,要求受害者不能与任何人联系,如果泄露案件信息,将会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切断受害者与外界的联系,使其无法及时获得帮助和提醒。
3.诱导转账,骗取钱财
在制造了足够的恐慌后,诈骗分子会以“清查资金”“缴纳保证金”“配合调查”等理由,要求受害者将资金转移到指定的“安全账户”。为了让受害者尽快转账,他们还会设置时间限制,声称如果不及时转账,将会被立即逮捕。受害者在恐惧和压力下,往往会失去辨别能力,按照诈骗分子的要求进行转账。
公检法机关办案时会当面向当事人出示工作证件或者相关法律文书,绝对不会通过网络给当事人发送通缉令、逮捕证、拘留证等法律文书,更不会要求当事人转账汇款。
公检法机关不存在所谓的“安全账户”,凡是通过电话、QQ、微信、网络等办案、做笔录的“公检法机关”,都是诈骗。
如不慎被骗或遇可疑情形,请注意保护证据,立即拨打110报警或拨打96110咨询。
内容来源 | 扬州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