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中午11点42分
徐州中院第十五法庭内
一件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案件
刚刚审理结束
当事人李某走出法庭后
当场被徐州中院执行干警拦住
带往执行召谈室
“李某,我们接到省高院执行指挥中心通知,你在高邮法院有三起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尚未履行。目前高邮法院执行干警正在赶来的路上,希望你尽快履行。”徐州中院执行局干警向被执行人李某说道。
被执行人李某没想到
从审判法庭到执行召谈室
能做到如此快速“无缝衔接”
李某是三起涉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顾亭迅速对被执行人李某的财产进行查控,但其银行账户及微信、支付宝仅有2600余元,不足以给付所欠工资。后经上门调查发现,李某虽然户籍地在高邮,但长期不在高邮居住。执行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但其始终不愿给付三笔工资款,试图推脱至年底结清。
三起案件的申请人都是外省务工人员,每一份工资背后都承载他们的辛劳和汗水,承载着一个家庭的生活和未来,绝不能让欠薪行为增加他们的生活压力!在经过数次查控后,顾亭突然想到:“被执行人在省内有无其他在审案件?能否通过这个方式找到其下落?”
说干就干,经过仔细筛查,被执行人李某恰好是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被上诉人,该案的二审法院是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且该案尚未开庭。
在向局领导汇报线索后,高邮法院执行局向省高院执行指挥中心请求协助执行。徐州中院执行局迅速与案件承办法官取得联系,并商定案件开庭后,第一时间将信息告知高邮法院执行局。
10月30日上午10点,执行干警顾亭收到案件开庭信息,经向局领导请示后,执行干警顾亭、吴天浩,法警孟浩迅速赶往徐州。在执行路上的时间也不耽误,执行干警积极与被执行人李某沟通,督促其履行法定义务。
下午2点,执行干警赶到徐州中院,经过耐心释法明理后,被执行人李某依旧态度消极,表示最多凑足10000元,余款仍需等到年底。鉴于李某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及逃避执行的行为,执行干警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感受到法院执行工作的力度和决心后,李某当即表示愿意履行,经过两个多小时,终于凑足26000元,在徐州中院的大力支持下,三件首执案件顺利执行。
执行过程中,查人、找物一直是工作的难点。此次通过关联案件检索的方式成功找到了被执行人行踪,并且在两地法院的配合下,三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顺利执结。
接下来,我们将坚持“如我在执”的工作理念,加大查人找物力度,凝聚执行合力,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来源:高邮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