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
高邮市换房中心正式启用
首批次释放的“以旧换新”商品住房100套
旨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
安居、宜居需求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据了解,商品住房“以旧换新”坚持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原则,高邮主城区符合条件的商品住宅产权人可以在高邮换房中心以持有的旧商品住房申请换购指定楼盘具备公开销售条件的新建商品住房可以一换一或者多换多(套数一致)。置换旧房价格以市场公允的评估价格为谈判依据,置换旧房的评估总价不高于换购新房实际成交总价的80%,新购商品住房面积应等于或大于旧房产权面积的1.2倍。
高邮换房中心相关负责人薛德勇告诉记者,换购新房的目标项目分为国有企业项目、民营企业项目两类,房源包括商品住宅、配套商业用房、储藏室、车库、车位等。国有企业项目包括学士园、邮驿花苑、润丰苑一期、君庭雅苑(国企持有部分)等;民营企业项目包括丰泽龙源、龙信骏园、紫金蓝湾•东苑、云台嘉园、德才园、盐河之心A1、鸿基万和城B区等自愿参与项目。
高邮“以旧换新”的旧房范围在高邮市主城区指定范围(东至国道G233、西至运堤路、南至省道S237、北至凌波路)旧房需是2000年1月1日以后竣工备案的单套面积120平方米以下的成套商品住宅(不含自建住房、商业、办公、公寓等非住宅性质房屋)。此外,房屋权证必须齐全、产权清晰,不存在影响交易过户的情形。
“换购新房的购房人可以是置换旧房的产权人,也可以是产权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薛德勇说,“以旧换新”业务流程包括报名登记、资格初审、验房评估、定价签约、旧房移交等,全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首批次释放的100个名额,自高邮换房中心正式启用之日起按报名先后顺序,额满即止。”
内容来源 | 扬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