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行动】东乌公安迅速响应,高效处置货车自燃事件

政务   2024-12-27 17:28   内蒙古  

2024年12月26日晚

东乌旗辖区G331国道5425公里处

一辆满载煤炭的大型货车

不幸自燃,现场火势猛烈,情况紧急!


接到报警后,东乌旗公安局交管大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火速集结警力,驱车赶赴事故现场。到达现场后,面对熊熊燃烧的货车和随时可能发生的二次事故风险,民警果断决策,立即启动交通管制,迅速封闭事故路段,确保救援车辆能够顺利通行,同时有效防止了其他车辆误入危险区域。

经过24小时的共同努力和紧张有序的救援下,火势逐渐得到控制,现场秩序得以恢复,同时以防影响后续交通通行安全,民警们并未停歇,他们迅速清理洒落在道路上的散煤,展现了极高的职业素养和责任心。

此次事件中,东乌旗公安局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展现了其面对突发状况的迅速响应能力和高效处置水平。他们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庄严承诺,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坚实保障。

三审:浩斯

二审:李臣

一审:郭艳滨

编辑:成歌乐



出品:内蒙古东乌珠穆沁旗公安局政工科

维护:内蒙古东乌珠穆沁旗公安局警务支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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