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东乌
2024年12月18日,东乌旗公安局在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专项行动中取得重要进展,犯罪嫌疑人苏某某此前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依法取保候审。然而,在取保候审期间,苏某某无视法律规定,故意逃避侦查,拒不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将手机号码注销。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已对案件侦查工作造成了极大阻碍。
为维护法律尊严与司法秩序,公安机关通过信息研判,锁定犯罪嫌疑人活动区域,并迅速采取行动,冒着风雪驱车1000余公里赶往其暂居地,在当地公安地配合下成功将苏某某抓获,并带回采取强制措施。
目前此案已移送起诉至检察院。无论犯罪嫌疑人采取何种手段逃避侦查,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东乌公安将持续加大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社会法治环境的稳定与公正。
三审:浩斯
二审:李臣
一审:郭艳滨
编辑:成歌乐
出品:内蒙古东乌珠穆沁旗公安局政工科
维护:内蒙古东乌珠穆沁旗公安局警务支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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