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南区公安局
公开招聘37名工作人员
招聘
为适应丰南区发展需要,维护社会稳定,推动丰南公安工作发展,满足公安工作需要,经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4、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5、男性,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1月23日至2007年1月22日期间出生。
6、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放宽到高中(中专)。
7、净身高170厘米及以上。
8、体重不高于标准体重(身高-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15%。
9、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10、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癫痫病史、心脑血管病等不适宜参加警务工作情形的。
11、有反动、黄色、暴力图案和符号文身或身体显著部位有文身的。
12、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招聘分报名与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政治考察与体检、公示与聘用五个环节。
(一)发布公告
1、报名时间
2月6日至8日,每天8:30至11:30,13:30至17:30。
2、报名地点
唐山市丰南区公安局(正苑大街11号)408房间。
3、报名与资格审查材料
(1)身高、体重现场测量。
(2)报考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及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的复印件1份。
(4)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最高学历及在职教育学历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1份,2个及以上高等教育学历的,各学历都须提供。
(5)退役军人报名提供《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唐山市丰南区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报名人员须在报名前下载打印填写完成。
(7)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报考人必须本人现场报名,不得委托或代理,复印件交后不退。报名时原则只允许报名人进入,家属及陪同人员在办公楼外等候。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4、领取准考证
时间待定,持报名人员身份证到唐山市丰南区公安局(正苑大街11号)418房间领取。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测试标准参照《河北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锻炼达标标准实施细则》执行。
报考人需持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体能测试成绩在丰南区公安局一楼进行公示。
(三)面试
根据各岗位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逐岗位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比例内末位体能测试成绩如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不足1∶2的比例时,按体能测试合格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思维表达能力、身体协调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事公安辅警工作。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若出现岗位空缺,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进入面试人员需持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丰南区公安局一楼进行公示。
(四)政治考察与体检
1、政治考察。根据各岗位面试合格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与政治考察人数1∶1的比例逐岗位确定进入政治考察环节人员。
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关于做好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政治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政治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体检。对政治考察合格人员组织统一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丰南区公安局一楼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政治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资格,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岗位面试组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进行政治考察与体检。
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纳入劳务派遣管理,由区公安局委托区劳务派遣中心签订劳动合同。
新聘用辅警试用期2个月,执行唐山市最低工资标准,即22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岗位工资执行唐山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40%,即3080元。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担负,所需资金全部纳入区财政预算。
1、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上岗的,予以清退,并依法追回发放的工资和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2、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试、面试、政治考察与体检等各个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况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并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再次报考。
咨询电话
报名前:0315-2535131
报名期间:0315-2535157
附件1:《唐山市丰南区公安局2025年度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赵晴晴 陈晓想(实习)
责编:于可心
主编:孙文珺
监制:王建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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