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一房地产公司被处罚!

时事   2025-01-04 23:15   河北  
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发布了泊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4年12月24日作出的“(泊城执)罚决〔2024〕01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现查明,沧州泰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染污。以上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泊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按照泊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由裁量权标准第18项的相关规定,对沧州泰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以罚款6000元

沧州泰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注册地位于沧州市泊头市解放西路1号楼。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销售。
行政处罚决定书原文如下: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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