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郎溪县全体居民的一封信
近期,全国各地相继发生高层住宅火灾,因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问题引发全社会关注。为切实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和幸福,我们真诚地希望您警惕消防安全隐患,做好防范:
一、消防车通道是火灾发生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是实施灭火救援的“生命通道”,其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小于4米,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辆转弯的要求。
二、不论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在消防车通道上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
三、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对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消防救援机构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有权强制清理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障碍物。
四、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拒不改正的或者多次违法停车的,将在主要媒体上予以曝光。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发现有占用居民小区消防车通道停放机动车辆的,可以拨打热线电话“12345”等进行举报投诉。
维护消防车通道畅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请把这份责任传递给身边的每一位亲人和朋友,让大家一起行动起来,用实际行动打通“生命通道”,确保生命安全。
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郎溪县消防救援局
制作:胡萌
编辑:胡萌
审核:韩璐 陈以宏